郑州市上街区公安局
对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 14 号提案的
复 函
周克杨 委员:
您提出的《 关于解决上街区现有交通限行路段范围过大问题的提案 》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区环保局制定下发了《关于上街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郑上环办〔 2018〕64号),发布了上街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对限行范围、车辆、时间等进行了明确。
为 切实服务货车限行区域内企业发展,我局交巡警大队在货车通行证办理中主动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我区企业运输生产原料、商品材料等物资的车辆需办理通行证的,因不确定具体时间等原因不便到交巡警大队办理的,实行简易程序报备措施。即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工信局或镇办对辖区所属企业生产情况进行排查,对确有生产运输需求的企业统一造册报交巡警大队。在册企业可提前将车辆号牌、排放标准、计划行驶路线等信息汇总,填写《通行证办理登记表》发交巡警大队邮箱进行报备。经交巡警大队审核信息后,即可按确定的路线行驶,不受货车限行措施影响。因此,目前环保限行范围暂不需调整。在今后的工作,我们将继续研究制定便民措施,服务我区经济发展。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20 20 年 6月 28 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上街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68121000
联 系 人:陈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