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住房和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的行政执法(除行政处罚)工作。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置条件的出具工作。
(二)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参与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使用;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参与城乡基础设计建设项目的论证;负责城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负责对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城乡建设勘察设计和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与民用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市政工程建设工作。负责市政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等工作。
(六)负责协调拟订全市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行业发展政策;负责建筑业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负责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建筑、非住宅居住建筑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中介机构等资质初审和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建筑劳务市管理、建筑业统计、建筑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七)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科技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八)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和中心镇建设工作;按照分工做好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研究建筑产业现代化标准体系;负责装配式建筑推广及发展的政策研究;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实施;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项目管理、信用体系管理及动态监管;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与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经纪、价格评估、住房置业担保、商品房预(销)售等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款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案审查报批、经纪机构备案和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棚户区改造方案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信息化建设与统计。
(十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房屋征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组织全市跨区域大型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进行监督;负责核实、处理违反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
(十二)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三)加强统筹城乡建设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健康发展。
(十四)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政策的监督落实;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十五)负责研究制定停车场建设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统筹推进全市各类停车场建设工作。
(十六)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业市场科、城乡建设科、建筑节能科技科、住房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等科室。
此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入总计6966.47万元,支出总计 6966.47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973.59万元,增长39.53%。主要原因:其他各项收入增加;增加一般债券项目。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收入合计6966.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51.9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226.2万元;其他各项收入4588.3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支出合计696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96万元,占30.89%;项目支出4814.51万元,占69.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151.9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226.2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776.92万元,减少45.23%;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837.8万元,减少78.74%。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后,人员经费减少;职能划转,中长期项目减少(包括环卫工人节、建筑行业墙体材料返还、城市管理综合考评及农村垃圾治理、数字化城管系统升级改造及扬尘治理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966.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72 万元,占5.13%;卫生健康(类)支出71.06万元,占1.02%;城乡社区支出2877.70万元,占41.31%;交通运输支出3519.77万元,占50.52%;住房保障(类)支出140.22万元,占2.01%。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6.2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工程管理经费156万元,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经费40万元,密州大道道口养护经费30.2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20.78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 )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预算数比2019年无变化。主要原因:2020年无公务出国(境)工作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8.98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没有公务车。
(三)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数量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78.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9辆,其他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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