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新密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2、对于监察委移动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决定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出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3、对于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
4、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按照审批监督程序进行抗诉和提请抗诉检察建议;对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5、对于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二、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构成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2020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2020 年 收 入 总 计2124.51万元,支出总计2124.51万元,与 2019 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4.49万元,降低12.1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监察委,人员减少较多,工资福利支出、运转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2020 年 收 入 合 计212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24.5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2020 年 支 出 合 计212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01.15万元,占75.37%;项目支出523.36万元,占24.6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24.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 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542.85万 元 , 降低25.32%,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监察委,人员减少较多,工资福利支出、运转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24.5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759.61万元,占82.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66万元,占11.89%;卫生健康(类)支出39.55万元,占1.86%;住房保障(类)支出72.69 万元,占3.43%。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0 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 2020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5.37万元。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减少1.71 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19年变动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未购置公车、2020年无购置公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71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变动0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无公务接待、2020年无公务接待计划。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密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1.6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1辆公务用车已拍卖,由公车办统一下账),实有车辆1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