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概况
一、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主要职责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系原新密市古城县衙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经新密市编委审核变更机构名称,其只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文物管理、旅游开发管理、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古城旅游规划。
2.保护、开发利用古城文物资源、文化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
3.负责古城开发建设的工程管理和协助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4.负责古城的旅游经营、市场开发、宣传推介和对外交流、接待、联络等工作。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1个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
2020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 2020 年收入总计248.04万元,支出总计 248.04万元,与 2019 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6.21 万元,增长 6.99%。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 2020 年收入合计24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48.04万元; 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 0万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 2020 年支出合计24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28.04万元,占 91.94%;项目支出 20.00 万元,占 8.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48.04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 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 16.21 万元,增长6.99%。主要原因:本年度增加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48.04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204.42 万元,占 82.4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48 万元,占 8.66%;卫生健康(类)支出 7.45 万元,占3%;住房保障(类)支出 14.69 万元,占 5.9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
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
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
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
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
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0 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 2020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0 万元。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19 年“相同。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9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9年相同。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相同。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密市古城县衙保护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
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
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
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
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 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
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