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密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005253533/2020-001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预算
  • 发布机构:新密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综合,财政,预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24
  • 发布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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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度新密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密市信访局 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新密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新密市信访局概况

     

    一、信访局主要职责

    1、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人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协调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2、承办国家、省、郑州市和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审结要结果案件。

    3、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群众集体赴京到省去郑来市上访和突发上访事件;对重要案件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4、分析预测信访形势,深入调查研究,征集人民群众合理化建议,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全市信访稳定工作,组织开展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全市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6、负责上三级及我市“两会”、市重大活动信访保障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

    7、负责信访稳定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稳定工作的地区活动。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密市信访局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机构及下属科室

    内设机构: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科、复查办公室、机关党支部。 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设立有专门的群众来访接待大厅,面积约400㎡。

    下属单位:新密市信访局属财政全供单位,隶属新密市政府,下设新密市信访接待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1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新密市信访局属财政全供,单位共有编制35个,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1名,在职职工30人,退休9人。

    (三)车辆构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本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新密市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51.5万元(财政拨款45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4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5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1、各级“两会”期间值班保障工作。2、值主班期间值班保障工作。3、常驻北京值班工作经费。4、重大活动期间值班保障经费。5、全省信访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建设。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4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79.5.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2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1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5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8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6万元,占12%;医疗卫生支出 12.43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3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31万元,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9.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 2020 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元。支

    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 2020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安排的支出

  •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共3.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6万元,相比去年下降1.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19 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8万元,主要原因: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8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无违规情况。

  •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27.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电费、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公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其中:办公费23.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6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公益岗位工资2.28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减少9万元,减少22%,原因是市财政核算机关运行经费方式有所变化,节约办公用品,压缩运转经费。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

    2020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责任、保障措施。在开展绩效工作过程中,各业务科室紧密配合,不断强化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融合,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2020年我单位列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项目共计2个,资金共计72万元。其中:建设全省信访部门电子政务内网40万元,驻京值班经费32万元。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十、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三部门名词解释

  •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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