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镇下设机构职能
索引号:729592848/2020-00019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发布机构: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键词:机构职能文号成文日期:2020-07-30发布日期:2020-07-30体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龙湖镇下设机构职能一、行政机构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1)承担乡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同时承担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2)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3)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4)负责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考核工作;(5)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财务、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1)承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庄(社区)、“两新”组织等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2)协助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承担人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3)负责党务公开等工作;(4)综合协调政协委员联络、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及工青妇等群团工作;(5)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积极开展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提供党员活动场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3.综合执法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市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指挥调度辖区内派驻执法机构联合执法的运行机制;(2)负责辖区内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和上报工作等;(3)代表乡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4)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4.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有关问题调研和政策研究;(3)承担农业产业化示范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4)按照乡村功能定位,负责乡村的开发、保护和整治的总体布局工作;(5)负责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公开等工作;(6)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7)负责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引导乡村产业发展,打造乡村特色品牌;(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5.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1)承担辖区内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2)负责经济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统计、“三资”管理监督等工作;(3)负责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经济综合管理和监督部门的工作;(4)做好企业代办服务和安商、稳商工作;(5)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6)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依法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7)负责各类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8)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9)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10)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11)负责乡镇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12)指导乡村生态环境管理;(13)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14)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2)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3)负责镇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4)搞好村镇规划、建设的统计上报、建档、立卷、保管工作;(5)负责新型城镇化、新型社区、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交通管理、综合整治、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工作;(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救援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3)掌握和报告本区域重大情况和动态;(4)负责应急培训和演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工作;(5)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6)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7)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处置和及时上报及善后工作;(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二、事业机构1.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上级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和调整,做好本级服务事项的梳理、进驻,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3)负责与各村便民服务站的联系,指导各村便民服务站日常工作的开展,指导和监督各村便民服务站业务办理;(4)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5)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6)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各村便民服务站业务工作的投诉举报;(7)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2)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3)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4)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5)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6)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7)加强应急报告和应急反馈;(8)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职责:(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2)统筹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服务、反邪教、反暴恐、政法、司法、信访、治安巡防相关工作;(3)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并及时调处化解;(4)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5)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支持保障,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6)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着力解决影响辖区内社会治安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7)负责群众信访接待、登记、转送服务等工作;(8)推动辖区内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9)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4.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社会公共事业、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2)负责民政、文化、残联、旅游、科技、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与服务工作;(3)负责村民委员会的基层政权建设,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的自治工作;(4)负责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传播文化知识、收集整理、保护民族和民间文化遗产,指导帮助旅游经营者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维护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5)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5.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农、林、水、牧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负责农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3)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技、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种子等工作;(4)负责禁烧工作;(5)负责研究、引进、推广、示范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水保新技术、新成果;(6)研究制定乡镇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乡镇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田改造提升、建设用地复垦等工作;(7)负责新品种引进开发、涉农技术培训、咨询和普及宣传工作;(8)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并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9)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中心工作。三、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2)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镇党委研究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3)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农村廉政文化建设;(4)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5)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6)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7)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工作,调查信访案件,并就教育、监督、查处等作出具体工作落实;(8)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9)抓好镇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10)承办上级纪委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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