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郑州市优化市场监管营商环境若干举措>的通知》 (郑政文〔 2020〕61号)和《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下放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市监文〔2020〕196号)有关工作安排 ,自 2020年 8 月 1日 零时 起, 郑州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承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项,广大使用单位按照就近原则,在特种设备所属辖区内办理上述业务。
2020年 7 月 30 日
附件 1:各县(市、区)开发区业务咨询电话及地址
附件 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网上申报流程
附件_1:附件1: 各县(市、区)开发区业务咨询电话及地址.docx 附件_2:附件2: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网上申报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