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生物科技一街跨梅河干流桥梁工程、鹤首北一路跨高路河1桥梁工程、工业十路跨高路河2桥梁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批复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6日。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参情况说明 | 报告及承诺书链接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生物科技一街跨梅河干流桥梁工程、鹤首北一路跨高路河1桥梁工程、工业十路跨高路河2桥梁工程项目 | 南水北调干渠以南区域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部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照明等工程。生物科技一街跨梅河干流桥梁工程横断面宽36.7m,桥梁全长101m;鹤首北一路跨高路河1桥工程横断面宽36.7m,桥梁全长60m;工业十路跨高路河2桥梁工程横断面宽60m,桥梁全长46.7m。项目总投资12312.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6万元。 |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产生量较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道路二次扬尘,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及路面养护工作,定期洒水,减轻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综合利用;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雨期汇水,污染物极少,通过雨水管网排入附近地表水系。 3.噪声。施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控制施工时间段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输噪声,采用道路两侧设置树木和绿化带、强化道路养护等降噪措施。 4.固废。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运营期道路两侧设置合理的垃圾收集装置,产生的一般固废由市政部门妥善处置。 | 建设单位2020年5月25日在大河网上对本项目进行了全本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接到对本报告表或建设项目的不同看法及反对意见。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