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冯堂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349502927/2020-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
  • 关键词:通知
  • 文号:冯工委〔2020〕26号
  • 成文日期:2020-08-10
  • 发布日期:2020-08-10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冯堂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经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将《冯堂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中共冯堂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冯堂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根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7〕1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发〔2018〕7号)、《郑州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郑办文〔2018〕16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郑港工委〔2016〕59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郑港安委〔2016〕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推进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有效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不断推进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促进辖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大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推进辖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党工委书记、主任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党工委副书记和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副主任担任,办事处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主任,办事处二级机构负责人及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担任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冯堂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沈保峰  党工委书记

                孟智勇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主任:赵景海  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分管领导)

                赵峰奎  副主任(办事处分管领导)

    副  主  任:安军锋  党工委副书记

                    陈长宏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冯春玲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孙晓冬  副主任

                    曹小省  副主任

                    李  森  副科级干部

                    田恒瑞  副科级干部

                    牛  冰  副科级干部

                    蒿中亚  副科级干部

                    王明玉  派出所所长

       成     员:陈志刚  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国杰  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惠敏  党建办主任

                      孙宪全  劳保所所长

                     王晓静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丁海滨  安监办主任

                      谢中杞  三资中心主任

                      贺翠娥  财政所所长

                      高国慧  综治办主任

                      马书强  环卫环保所所长

                      王全生  城建办公室主任

                      李喜亮  农业办公室主任

                      刘伟霞  民政所所长

                      杨朝辉  计生办主任

                      梅  兴  文化事务办主任

                      段卫芳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冉同献  国土所副所长

                      李丙辉  中心校校长

                      陈文献  卫生院院长

                      以及各行政村支部书记(负责人)、村主任。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办事处安监办,赵峰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办事处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配齐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安全监管人员,确保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的相对独立性。

    办事处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名单:

    丁海滨   安监办主任

    孙  钊   安监办工作人员

    陈  磊   安监办工作人员

    闫青伟   安监办工作人员

    刘文岭   安监办工作人员

    (三)完善村级安委会。各行政村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各行政村安委会主任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安委会副主任由村主任担任,其他村委干部及村民小组组长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明确村级安全生产协管员,原则上由行政村各村民小组组长兼任。   

        四、明确职责

    办事处、行政村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村支部书记(负责人)、村主任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办事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村安全生产协管员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各有关人员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一)办事处党工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是在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办事处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是支持办事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四是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加大对各单位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中。支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相关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五是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推动组织、宣传、司法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二)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二是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三是落实办事处领导包保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村责任。

    四是建立健全本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办事处、行政村、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五是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六是编制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七是向区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八是负责本辖区内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报告和整治。

    九是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是在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指导、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三是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定相应措施,调度成员单位工作进度,推动整体工作协调开展。

    四是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五是构建行政村、企业、经济联合体互利互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六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综合性检查工作,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是完成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四)办事处安监办工作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责任落实。

    二是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办事处其他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是拟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对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建立完善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分析、上报。

    五是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六是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小微企业和一般行业领域进行安全检查。

    七是牵头制定本辖区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和组织实施。

    八是对上级有关部门向本行政区域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办,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九是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十是完成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五)办事处安委会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三是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四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五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六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有关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是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六)办事处安委会副主任(常务)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协助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主持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辖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二是受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委托,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领导工作,每周听取办事处安监办工作汇报,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是统筹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

    五是组织制定本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六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本辖区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七是受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委托,协调、支持、配合本级党工委、办事处其他负责人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是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七)办事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本级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二是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三是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四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整改。

    五是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六是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七是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八)党政办职责

    一是负责编制、修订(编)办公室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二是负责制定办公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是组织收发、拟办安全生产的各类文件,参与审核相关部门起草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四是负责安监办会议的通知、签到簿收存、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工作。

    五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六是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安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党建办职责

    一是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办事处工作人员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培训学习计划,并指导实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纪检监察室职责

    一是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情况实施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

    二是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实施效能监察。

    三是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落实,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城建办职责

    一是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是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织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提出整改意见,报办事处并配合开展隐患整治。

    四是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检测预防和治理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及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

    六是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七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民政所职责

    一是负责敬老院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救灾工作,协助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工作。

    二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食药所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内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以及其他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和上报,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各类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辖区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开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综治巡防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络,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督员,配合安监办开展安全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对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及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三是负责对社区、学校、商场、超市、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工作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消防演练等工作。

    四是协助公安机关治安管理机构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施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是协助调查火灾事故,开展统计分析,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六是开展安全生产、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消防演习等形式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体居民和员工的安全意识。

    七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农业服务中心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贯彻实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应急预案。

    二是负责农药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是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四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计生办、卫生院职责

    一是负责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医疗废弃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

    二是协调指导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对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

    三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中心校职责

    一是负责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等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好事故防范工作。负责督促学校等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是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三是指导学校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四是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尤其是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五是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是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

    八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文化站职责

    一是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

    二是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环卫所职责

    一是制定和完善安全作业规章制度,针对各类环卫作业的性质和特点,完善和落实道路清扫、各种环卫专用车辆及其他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环卫职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坚决杜绝违规操作行为。

    二是加强对环卫工人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环卫作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派出所职责

    一是审查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二是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三是负责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拟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并提请办事处组织实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是对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五是承担由办事处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三合一”场所治理工作日常综合协调和业务指导。

    五是按照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和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行政村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是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工委、办事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是根据上级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组织研究制定本行政村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完善制度,严格管理,认真落实。

    三是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及时研究处理或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并采取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是协助上级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劝阻并报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是完成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十二)安全生产协管员工作职责

    一是宣传政策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协助上级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生产、生活安全常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查清企业底数,建好信息台账。协助办事处、行政村全面摸清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台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三是加强安全巡查,及时报送情况。开展不间断的日常巡查,加强对集会、生产经营活动、存储仓库、道路交通、水路交通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重点巡查,并填写巡查日志,每周定期向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异常情况等重要信息要做到及时发现、立即报告,一般情况要向行政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较大情况要向办事处党工委、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属地管理。办事处、各行政村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党工委、办事处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判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综合性检查工作,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坚守安全底线,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能力。在推动每一项工作时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始终做到不麻痹、不侥幸、不松懈,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常态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办事处、各站所办、行政村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细化完善。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档案等7类基础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机制,以重奖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群众举报投诉危及生产安全行为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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