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能源物流车研发奖励资金等三个项目拟支持企业的公示

根据《郑州市支持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郑政〔2019〕19号),经专家评审等程序,海马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符合新能源物流车研发奖励申报条件,拟给予补贴。

根据《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郑政办〔2016〕74号)《郑州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郑政〔2019〕19号),经专家评审等程序,河南飞鹞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拟给予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助资金(第二批)补贴;拟对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加氢站扩建一期项目设备投资给予补助。

现将以上三个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1日至8月1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郑州市工信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1-67185324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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