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8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的请示

  • 索引号:772164910/2020-00031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
  • 发布机构: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 关键词:请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8-19
  • 发布日期:2020-08-2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成立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8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的请示

    县政府:

    2020年8月18日,我局接到卫健委的报告,在位于广惠街与九州路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的绿都·雅叙项目高空坠物造成一死一伤。接到通知后,我局立刻安排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经初步了解,事故发生在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左右,两名郑州瑞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安装工贺志周、胡战元在安装18#楼室内提升机安装过程中,设备零部件从六楼楼顶意外脱落砸中贺志周头部安全帽,同时胡战元左手臂被擦伤。项目部管理人员郎栋文发现后立即呼叫120及时抢救,经120急救后,现场确认安装工贺志周无生命体征确认死亡,另一名安装工胡战元手臂擦伤被120拉到中牟县人民医院进行急救。

    此次事故发生在中牟县广惠街与九州路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的绿都·雅叙项目内,事故发生是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死者贺志周,男,身份证:410124196303301574,籍贯:河南省巩义市大峪沟镇,伤者胡战元,男,身份证:410124196206121511,籍贯:河南省巩义市大峪沟镇。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之规定,特提请县政府组织成立由县总工会、公安局、县住建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刘集镇政府组成,并邀请县监察委参加江苏颢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18”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妥否,请批示!

     

     

    2020年8月19日

    附件
  • 31---关于成立“8•18”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的请示(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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