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财资源﹝2020﹞1号)和《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郑房﹝2020﹞56号)文件规定,经市财政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审批,报市住房租赁试点领导工作小组批准,拟将第一批新建类项目纳入郑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奖补范围,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31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申请单位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有举报的,须向市住房保障局或市财政局提供书面详细证明材料。公民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对匿名、冒名等无效举报恕不受理);法人和其他组织举报应加盖公章并告知联系方式。
举报材料提交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8号联合中心大厦1023房间(市住房保障局),联系电话:67889596;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39号市财政局1117房间,电话:67170412。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