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工委关于加强基层党建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
二、负责辖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管理,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
三、研究、指导辖区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等工作。
四、负责辖区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代会、政协会的有关组织工作。对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五、负责辖区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六、指导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和建议,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辖区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各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九、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十、加强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一、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
十二、完成上级和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