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B(2020)23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717/2020-0007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司法局
  • 关键词:政务,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02
  • 发布日期:2020-09-0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司法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B(2020)23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胜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郑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建议》(B〔2020〕231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律师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建议后,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指示我们不仅要做好建议的答复工作,而且要以此为契机,大力做好我市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建设发展工作。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郑州律师业行业现状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郑州市律师队伍日益壮大,律师制度日益完善,业务领域日渐拓展。我市律师工作总体呈现“四个提升”的良好态势。一是律师队伍建设大幅提升。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491家,执业律师7500余人,分别占全省总数的四分之一强。全市有律师党员2042人,4个党总支,律师党支部200个,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有50余人,都是我市律师行业增长最快的时期。二是律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奋发有为,努力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法律服务。扎实开展“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律师下基层、法律服务为民生”等活动,担任村居、政府、企业法律顾问,参与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辩护、代理,参与律师调解、刑事全覆盖试点工作,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和代理,履行法律援助社会责任,律师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公平正义实现的领域进一步拓展,综合效能进一步显现。三是律师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建立完善执业公示、投诉处理、质量监督制度,建立失信惩戒、执业资格退出机制,健全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监督指导机制,对律师的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序。四是律师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率先在全省实现律师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中组部、司法部调研组先后4次对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进行了调研,高度评价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先后报道了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情况。2011年以来,全市涌现出4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家律师事务所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27家律师事务所荣获“河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3名律师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总体来说,郑州市律师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人民群众依赖的队伍。

        目前,郑州律师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涉外律师法律服务业人才较少,涉外业务发展较慢;律师行业文化建设较为落后、品牌意识欠缺;支持律所年轻律师发展的帮扶措施不够;律所品牌化、律师专业化还不突出等。

        二、郑州涉外法律服务业现状

    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对外投资合作领域逐步拓展,对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海外利益几乎遍布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涉外法律服务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利推进对外开放事业的重要保障。无论是“走出去”还是“引进来”,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离不开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务和涉外法治人才队伍。郑州作为河南省对外开放的引领者,对涉外法律服务的需求尤为迫切。但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家专业做涉外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也很匮乏。

        (一)近年来在涉外法律服务业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是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2018年1月,郑州市律师协会根据郑州市司法局的要求,在郑州律师网发布了《关于建立郑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组织开展了郑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过网上申报、书面提交材料、审核等程序,按照申报律师凡是具备硕士及硕士学位以上学位、涉外教育背景或接受全国律协或省律协安排参与涉外教育培训、近五年有涉外诉讼案例或非诉涉外法律服务、英语8级四个条件之一的,均入选郑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经层层审核我市共有38名律师入选。2018年4月,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发布的关于组建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郑州市律师协会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共有46名律师入选。2018年8月,司法部公布的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中,河南共有19名律师入选。其中郑州市律师6人。

        二是建立培训机制。由郑州市律协涉外委建立培训机制,通过起草工作指引、合同文本、举办沙龙、论坛等形式,向全市律师分享涉外法律服务的相关知识。如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意见》和司法部、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引导律师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机遇,开展律师服务业务,郑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6月24日在郑州市河南饭店1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律师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郑州论坛》,200多名律师参加会议。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河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秘书长董传岭博士、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调解中心、河南省商事认证中心主任吴永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古系教授、河南省文物局研究员陈彦堂、融孚律师事务所(上海)高级合伙人、法学博士倪建林等多名领导与专家学者出席论坛活动。

        三是与涉外企业进行对接。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律师协助相关涉外企业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工作,目的在于通过涉外法律服务协助企业做好稳定生产经营,同时加强律师与企业之间的交流沟通。及时向自贸区提供郑州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入选人员名单,以方便与政府和企业联系,提供法律服务。

        四是与相关单位建立紧密合作。与侨办、贸促会等单位建立密切合作,并进行信息共享,以此为契机了解掌握河南的涉外法律业务需求,并与全市律师进行分享。

        (二)郑州目前涉外法律服务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人才缺失。尽管建立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一方面数量较少,另一方面标准较低,相比北京、上海涉外律师从质和量上均有较大差距。二是实践经验缺乏。涉外法律服务与其他法律服务一样,客户最看重的是是否具备相关服务经验,是否有成功案例。而郑州乃至河南律师参与高端涉外法律服务的经验较少,导致大量涉外法律业务均由北京、上海律师垄断。三是专注涉外法律服务的律所和律师较少。鉴于河南涉外法律市场现状,一个律所或律师若只做涉外业务,其收入将面临问题,因此在郑州很少有专注开展涉外业务的律所,这也是郑州涉外法律服务发展水平不高的原因之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提出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应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新挑战的需要,对于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正当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随着我市对外开放格局纵深发展,对外开放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涉外法律服务业在全面依法治市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显现,我市企业和公民“走出去”等都对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把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紧紧抓住打造国家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支撑中部地区崛起、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的发展机遇,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为我市高水平扩大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涉外法律服务保障。

    (一)加大涉外法律服务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一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承办设立市级“涉外法律问题研究中心”,聘请专业律师、高校教师等担任研究员,负责研究涉外法律问题,指导、引领、推动全市范围内的涉外法律服务开展;二是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郑州市司法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申请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支持郑州律师事务所“走出去”、鼓励境外律师事务所来郑州设立代表机构、培育和引进涉外律师人才等补贴经费开支。三是可以酌情设置一定的涉外公职律师岗位,并实行动态绩效管理,组建涉外法律服务“政府队”。四是建立郑州涉外法律服务发展基金,资金来源由郑州市律师协会每年从会费中预算列支部分资金投入基金,同时向市委、市政府请求支持,以及向社会各界寻求支持。

    (二)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队伍。

        郑州涉外法律服务业起步较晚,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匮乏,想要提升自身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必须在自身上下功夫,加强人才的培养。一是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政府外事、商务等涉外部门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涉外企业根据需要设立公司律师。二是作为行业主管部门郑州市司法局要继续加强指导郑州市律师协会加大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训,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律师进行涉外专业培训和交流,采用境外集中培训和境内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领域的培训,包括邀请国内外法律专家在国内提供涉外法律业务的培训和委派国内律师到境外进行学习与交流,如探讨将优秀的年轻律师以进修方式送至全国知名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进修,真正参与到相关的涉外法律业务中,作为郑州市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后备力量,尽快培养一批精通对外投资、跨国企业并购、国际金融证券及WTO争端解决机制、反倾销、反补贴、知识产权保护、跨境诉讼仲裁等领域律师人才。同时,涉外法律服务中涉及到的国家、地区之间有着显著的差别及其多元化的特征,特别是在宗教、信仰、法律、习俗、文化等方面有着各自截然不同的特点,因此,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培养除了要注重专业知识,熟悉东道国法律,避免因不熟悉当地法律而导致负面后果之外,还应该对东道国的投资环境、宗教信仰、习俗文化等方面的知识多加侧重。

        (三)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稳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开放发展

        加快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走出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郑州律师事务所到世界主要经济体所在国和地区设立服务机构或开展境外联营、联盟合作;支持有条件的涉外企业设立公司律师。稳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开放发展。鼓励外国(境外)律师事务所来郑州设立代表处,与我市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加强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发展壮大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外省市涉外专业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本地律师事务所设立专门的涉外法律服务业务部门。在具备条件的本地律师事务所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实务培训基地,对本地涉外法律服务人才进行实务培训。探索建立涉外法律服务创新服务园(孵化中心),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名录、郑州涉外专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名录数据库。

        (四)通过专业化的细致分工,树立郑州律所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品牌

        涉外法律业务包括境外直接投资、并购、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国际海洋领域、知识产权、国际工程、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等众多领域,虽然目前涉外从业律所少、律师少,但也要未雨绸缪,针对涉外法律业务中的各专业领域进行细致分工,结合目前自身的实际情况成立相对专业化的涉外法律服务团队,在具体的专业领域内深耕细作,以期树立律所律师在其专业服务领域内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

        (五)吸引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加盟郑州律所,积极与境内强所及境外律所交流接轨合作

        目前,国内大量的优秀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在外国律所或外国律所驻华代表处工作。郑州市司法局指导并支持市律师协会制定专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鼓励支持结合当前政府出台的人才引进措施提高郑州律所招贤纳士的优惠条件等,鼓励、吸引这些在外的中国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到郑州律所执业,从而逐步提高郑州律所在国内国际法律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沿海地区涉外法律服务市场发达,涉外法律业务种类繁多,律师的涉外法律服务经验丰富。多组织协会间的交流,举办各种研讨会和交流活动,邀请具有丰富涉外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同郑州市律师进行交流,学习和借鉴发达地区的服务经验,促进郑州市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发展。

    (六)树立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全局意识,逐步将服务定位由“被动配合”转换为“主动引导”

    当前,不少律师在为“走出去”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时,主要采取“被动配合”的服务模式,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前期的尽职调查工作,以及协助“走出去”的企业寻找东道国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后续服务。所以,服务通常在企业“走出去”之后就基本结束了,导致“走出去”的国内企业忽略国内律师的作用。事实上,此种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国内律师持有的两个理念所致,其一是国内律师缺乏自信,认为自身的专业、语言能力以及对东道国法律的掌握程度均不如国外律师;其二是国内律师缺乏全局意识以及项目策划的能力,认为投资项目在投资协议签署后即告结束,而忽略了投资后尚需融合的问题。对此,郑州律师应增强全局观念,积极切换服务定位,由“被动配合”向“主动引导”进行转变,充分担任好主协调律师的角色,逐渐扩大自身在企业“走出去”全程中的服务范围,提高自身在项目全程中的影响力,不但要在企业“走出去”之前,协助企业做好充分的尽职调查以及风险评估工作,更要在企业“走出去”之后,协助企业做好人文理念的融合工作,不但要负责将企业“送出去”,还要“送的好”、“送的稳”。

        (七)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方式,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质量

        根据国家部署,探索健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新的涉外法律服务方式,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涉外法律服务模式创新。组织开发涉外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推动法律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推动涉外律师服务业与会计、金融、保险、证券等其他服务业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和服务功能,完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标准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律师涉外法律服务执业行为和管理。

        (八)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宣传推介

        市司法局拟会同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外事侨务办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实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为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平台以及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组织的专题活动,加大涉外法律服务宣传推介力度,为郑州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最后,请您继续关注郑州市律师工作,并祝您工作愉快!

     

     

     

                                  2020年8月19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毋宗权                   联系电话:67651178

    抄    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察室

    邮    寄:代表所在市人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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