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089号 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362/2020-005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建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11
  • 发布日期:2020-09-1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B089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韩流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对农村环保资金投入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根据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现状

    近年来,为加快解决我市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河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要求,我市相继出台了《郑州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郑环攻坚办〔2019〕194号)、《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155号)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标准、队伍、经费等方面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系统部署。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包含四项任务,要求整治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2016-2019年我市(含巩义)共完成331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初步达到了“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各县(市)积极开展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探索,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在624个规划保留村庄建设了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同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涵盖垃圾治理、村庄保洁、厕所管护、污水治理等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长效机制。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

    2017-2020年,我市以农村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为重点,从保洁队伍和设施设备配备、经费保障、制度建立等方面入手,投入了大量财政资金用于全面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成效,提升村庄环境卫生水平。

    一是推行县域城乡环卫一体化,提高城乡环卫工作的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新郑市、荥阳市、巩义市、中牟县以县(市)为单位,新密市以3个镇、登封市以1个镇为试点,对城乡环卫工作实行了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引入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转运环节。

    二是按照“五有”标准,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我市六县(市)按照“五有”标准(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成立各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县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按照保洁员占村庄总人口2‰的要求,充实镇村保洁队伍,配备小型垃圾收集车辆和保洁工具,购置各类垃圾收集转运设备,新改建一批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立了“户投放、村收集、统一转运、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并于2019年底全部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三是建设了一批乡镇垃圾分类处理厂和垃圾焚烧电厂,不断增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目前,我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在2900吨左右,荥阳市、新郑市、中牟县农村生活垃圾通过收集后转运到荥阳市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2000吨/日)、新郑市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1000吨/日)和郑州市东部环保能源工程(4000吨/日)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农村生活垃圾通过收集在乡镇或县进行机械分拣后转运到县级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基本满足我市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在郑州市南部、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和登封市垃圾焚烧电厂建成后,我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将增加7000吨/日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最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中央生态环境资金设立有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自2017年起,每年我市申请资金近1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9年,市、县两级以政府投资、PPP方式等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资41178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饮用水卫生安全。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方面。目前我市农村地区共运行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53座,镇村保洁人员约1.58万人,占行政村总人数约4‰以上,配备各类垃圾桶约32.2万个,小型垃圾收集车1万余辆,大型垃圾转运车368台,各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年度总投入达38890万元,其中新郑市1.1亿元,荥阳市4641万元,巩义市4679多万元,中牟县6500万元。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2017年起,在登封市、中牟县、新郑市建设了15个乡镇垃圾分类处理厂,单个日处理生活垃圾约50吨,总投资约1.29亿元,市级财政已下达资金6250万元。2018年起,在郑州市东部、南部、西部筹建了三座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投资约57.5亿元,即:位于中牟县郑庵镇的东部环保能源工程,投资约20亿元,日处理生活垃圾4000吨;位于新郑市辛店镇的南部环保能源工程,投资约17.5亿元,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位于荥阳市崔庙镇的西部环保能源工程,投资约20亿元,日处理生活垃圾4000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我们将积极协调财政政策,加大农村环保资金投入,2020年完成全年省定59个村庄、黄河流域核心示范区累计55个村庄(2016-2020年),“十三五”426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加强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加快推进2019年、2020年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强项目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快资金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农村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

    2.积极申请中央、省农村综合整治资金。加大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谋划力度,鼓励各县(市)积极申请中央生态环境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争取更多专项资金投入。

    3.加大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强化地方财政配套,规范运用PPP等方式,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协调市财政出台相关财政政策。积极协调市财政设立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确保农村环境治理资金有稳定的来源,保障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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