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确保各项大型活动圆满顺利举行,特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大型活动应急处置指挥部,局长任指挥长,政委、分管治安副局长任副指挥长,警令处、控申科、后勤科、交警大队、刑侦大队、特巡警大队、治安大队、巡防大队、国保大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及各派出所所长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分管治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型活动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活动。
(二)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案事件。
(三)坚决防止发生盗抢金融单位得逞案件。
(四)坚决防止发生绑架、杀人等重大恶性案件。
(五)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六)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火灾和群死群伤事故。
(七)坚决防止发生危及社会稳定的政治案事件。
(八)坚决防止发生围堵市委、市政府和会议现场、代表住地的群体性上访案事件。
三、任务分工
(一)警令处:充分发挥指挥调度、综合协调职能,做好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大型活动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调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处置工作中警令畅通、指挥适当、处置有方。
(二)特巡警大队:加强24小时值班备勤,保持足够警力,准备出警用的依维柯汽车,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果断处置。认真研究各类突发事件的规律特点,加强实战技能训练,在不同气候条件、地理环境下,组织多种形式的实战演练,提高队伍处置能力。
(三)治安大队:加强大型活动会场、代表驻地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加强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生物、化学物品等各类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非法流入社会。加强对党政首脑机关、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集聚场所、大型文化体育政治活动场所和其它国家重要基础设施等重要目标的保卫工作,确保绝对安全。加强金融网点的安全排查,特别是加强银行、储蓄网点和运钞车等大批现金交接过程中的安全守护。
(四)国保大队:调动各种情报力量,动用各种手段,广辟情报来源,收集发现不稳定线索,努力获取深层次、内幕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加强对恐怖活动情报信息的判断和研究,从各种情报信息综合分析中把握境内外恐怖活动现实危害的动向,对重点人员特别是其中可能铤而走险的“法轮功”顽固分子、职业“法轮功”人员,逐一排出名单,依靠党委、政府,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坚决看死盯牢,绝不允许他们串联、聚集滋事,尤其要防止发生自焚、自爆、爆炸等极端行为和其他暴力破坏活动。对于重大突发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和主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秘密取证,会同辖区各派出所依法处理。
(五)交警大队、巡防大队:加大路面巡逻密度,强化社会面控制,坚决杜绝拦截来登领导、来宾汽车车辆事件发生,并注意在路面巡逻中发现犯罪线索。时刻保持1辆备勤大轿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做好前期处警和后续增援工作。同时,迅速设置卡点,形成包围圈,盘查可疑车辆及人员。
(六)刑侦大队:保持足够警力值班备勤,一旦发生严重暴力案事件,快速反应,立即抽调精干警力赶赴现场,做好现场处置及侦破、抓捕工作。
(七)武警中队:如果发生突发事件,处置警力能够迅速到达各执勤点,做好现场外围控制、武力攻击和常规救援工作。
(八)消防大队:对党政首脑机关、水电油气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部位以及大型活动会场、代表驻地,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各种隐患;加强24小时值班备勤,保持足够的消防车辆及人员,做好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
(九)控申科:对上访老户和治安危险分子进行全面排查,对多次赴京到省上访、缠访缠诉的上访老户和己排查出的可能赴京、到省、到会的上访人员,逐人落实防控措施,坚决将其控制在当地,严防其在大型活动期间滋事。
(十)后勤科:全力做好车辆、通讯、食宿等应急处置工作的各项后勤保障措施。
五、处置方法
(一)上访闹事、堵门堵路事件的处置
各派出所要及时发观本辖区内的各类闹事苗头和不安定因素,负责本辖区群体性上访、个体异常闹访问题的处置工作,特别是对堵门堵路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弄清事件起因,目标指向,规模程度,趋势状况,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调动足够警力赶赴现场,控制事态。交警、巡防队员在执勤巡逻途中发现有集体上访、闹事、准备堵铁路、公路及市内交通要道的警情,要及时上报市局。一旦发生围堵市委、市政府以及代表驻地和会场的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国保大队、特巡警大队、交警大队、巡防大队、嵩阳路派出所、崇高路派出所,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先期处理,迅速控制现场范围和群体规模,劝离疏散围观人员,必要时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封闭现场,维护秩序。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发动宣传攻势,讲明法律政策,解释有关问题,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解决问题。法制部门要正确运用各种法律武器,依法管理、限制、取缔、打击群体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暴力犯罪案件的处置
发生暴力犯罪案件,全局要立即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属地派出所负责外围警戒,疏散周围人群,刑侦大队负责现场勘查、现场访问和犯罪嫌疑人的抓捕,交警大队、巡防大队负责沿途跟踪监视,弄清罪犯逃跑的方向和罪犯的特征,通报全市把口堵截民警,相互协作,相机捕歼。
(三)恐怖案件的处置
接到恐怖案件处置命令后,特巡警大队应迅速出动,到达指定地点,根据罪犯的作案时间、地点和行迹以及所携带的物品等特征,在市局的统一部署下,与交警、刑侦、治安、巡防等部门和相关派出所密切配合,快速实施固追堵截。在犯罪分子可能藏身的地方布置小包围圈,根据群众反映的特征,进行严密搜索,如发观犯罪分子,要迅速包围,进行捕歼,在捕歼过程中,要贯彻以捕为主,先捕后歼的原则,结合政治攻势,力争智取,活捉罪犯。
(四)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置
接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报案后,事故发生地交警中队应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抢救伤员,对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车辆、物品的,应先表明原始位置;用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并在警戒区外设置警告标志;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边道路交通,保证救护车辆、抢险车辆等有关车辆途径线路的交通畅通,顺利通行,交通严重堵塞的,应报告交警大队办公室,请求相临中队进行远程分流;准确、仔细勘查事故现场;寻找事故目击人,控制肇事司机,开展现场走访工作。
(五)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置
接到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报案后,消防中队应立即组织民警到达现场,控制火灾,抢救伤员;准确、仔细勘查事故观场,查找事故原因。交巡警和属地派出所要用警戒带划定警戒区,并在警戒区外设置警告标志,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边道路交通,保证救护车辆、抢险车辆等有关车辆途经线路的交通畅通。
(六)大型文体活动中闹事事件的处置
当大型文体活动中发现有群众起哄、闹事等迹象时,执勤民警要做好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一旦闹事事件发生,要严格控制好看台和通道口,必要时对闹事人群进行分割、包围、控制局势,对个别起哄,向场内投掷物品又不听劝阻的人,要将其带离现场,对搞打、砸、抢、烧的犯罪分子,要当场抓获,保障大型文体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警力调动
根据突发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上访、堵门堵路事件的矛头指向、社会影响、规模大小、人数多少,警力调配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涉及人员5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由我局调动警力进行处置,由一名局领导负责现场指挥处置工作。
第二层次:涉及人员50人—100人的群体性事件,及时报告郑州市局,由郑州市局领导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同时调动相关警力进行处置,我局负责先期处置工作。
第三层次:涉及人员10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报告郑州市局,由郑州市局常委副局长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同时调动相关警力进行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各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增强责任感,提高主动性。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确保绝对安全。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体参战单位和执勤民警要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无条件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令行禁止,严禁擅自行动,保证指挥部的每一条命令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三)加强演练,密切配合。各参战单位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实战模拟演练,提高指挥协调能力和各警种、各方面协调配合的整体作战能力。后勤科要安排1—2大轿车,随时待命,保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集结,快速到位,有效救援。
(四)优势互补,有效救援。各单位在处置事件中,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充分发挥优势作用,有侧重地承担组织、协调、现场控制、侦查、低强度突击、抢险救援的职能。
(五)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立情报信息搜集、汇总、上报工作制度。一旦发现情况,要立即上报,严禁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