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公安局 关于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联动预案

  • 索引号:005303967/2020-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登封市公安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应急,应急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15
  • 发布日期:2020-09-1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公安局 关于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联动预案

    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及时、有序、高效地组织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灾后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是指因暴雨、洪水、台风、干旱、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地质灾害、低温冻冷、雪灾、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一)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市总人口的25%;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市当季播种面积的30%;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1%;人员伤亡严重,在国内或国际造成一定影响;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应急处置预案确定为重大级的自然灾害。

    (二)特大自然灾害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成灾人口超过全市总人口的35%;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市当季播种面积的40%;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2%;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国内或国际造成重大影响;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应急处置预案确定为特大级的自然灾害。

    凡是在我市发生的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均适用本预案。

    二、工作目标

    确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常备不懈,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努力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的损失,确保灾民基本生活需要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处置原则

    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为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联动实施有效救助。其基本原则是:

    (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原则。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积极配合民政等部门开展工作。公安机关内部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原则,在全市或局部地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时,由市公安局统一领导指挥调遣相关力量进行救助。

    (二)属地管理,协同作战原则。处置工作坚持属地原则,在局部地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时,由市公安局按事件性质、事发地域、涉及人数和损失程度等进行统一调度指挥救助。属地派出所对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处置有困难时,由市公安局决定调遣力量增援救助。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做到信息灵敏,反应迅速,一旦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各派出所要在向市公安局报告的同时,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果断处置,要千方百计转移危险区域的群众,维护好现场秩序,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灾民吃、穿、住、医和灾后恢复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四)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本着因地制宜、特事特办的工作原则,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程序迅速实施救助,努力提高救助工作效能。

    四、组织指挥

    在我市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后,市公安局在市应急救助指挥部的领导下立即启动本应急联动预案,成立应急联动救助指挥部,由局长任总指挥,其余局领导任副总指挥,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后勤保障室、网监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主要负责人相关单位领导为指挥部成员,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参与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救助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五、职责分工

    (一)信息综合宣传报道组(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相关所队)。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整理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的相关情况信息,密切关注因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引发的其他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动态和信息,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指挥部领导意见做好情况信息的上呈下达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工作。及时调度全局有关力量参与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抢险救助工作;组织力量宣传报道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及时向媒体通报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抢险救助等情况。

    (二)现场秩序维护组(责任单位:治安大队、特巡警大队、刑侦大队、相关派出所)。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维护受灾现场秩序,疏散危险地区灾民,指导、督促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妨碍公务、造谣惑众、编造或散布虚假恐怖信息、制造恐慌、敲诈勒索、趁火打劫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及涉及国计民生重大企业等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

    (三)抢险救助组(责任单位:武警中队、消防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相关派出所)。

    主要职责:根据指挥部的指令,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及时有效组织群众转移危险地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交通疏导组(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主要职责:做好道路交通指挥疏导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与人员、物资的正常流动。视情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灾区,及时清理通往灾区沿线道路的障碍物,确保救助物资、救护车辆、抢险车辆的快速通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灾情其他救助等工作。

    (五)维稳控制组(责任单位:国保大队、网监大队、治安大队、相关派出所)。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及社会面有关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的情报信息,并做好取证工作;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恐怖暴力势力及邪教等各类非法组织借机进行破坏活动;对互联网上的信息进行监控,删除、封堵和查处有害信息,把握网上舆论导向,及时收集查处通过手机发布、传播的有害信息。

    (六)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后勤保障室)。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及先期救助小分队等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切实做好救助警力赴灾区进行抢险救助的车辆、物资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参加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应急救助的人员,应采取防护措施,必须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救助队伍应加强日常训练和演练,保证紧急状况下随时出警。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在灾害紧急警报发布或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工作步骤和措施如下:

    (一)灾情报告。重特大自然灾害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地派出所应立即报告局110报警台。110报警台应立即向民政、气象、水利、科技、国土资源部门核实情况。灾情发生后,事发地派出所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即组织力量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灾情抢险救灾救助工作。

    (二)指挥调度。局110报警台接重特大自然灾害警情后,应立即报告总指挥,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迅速指挥调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巡特警大队等应急抢险救灾救助组力量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指挥其他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置。各单位应按《预案》分工组织警力迅速赶赴灾区现场,交警大队应立即疏通通往灾区道路交通,确保人员车辆物资有序进出,对危险地段、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加强灾区现场交通指挥;治安大队会同有关派出所应迅速疏散危险地区群众,维护好灾区现场秩序,并应迅速做好党政等要害部门控制防范疏散工作;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巡特警大队应立即组织抢险小分队对危险群众进行抢险救助工作;行政科应立即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四)查控打击。国保大队要及时做好情报信息工作,防范和打击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借机进行破坏活动;网监大队加强对互联网上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对造谣惑众、制造恐慌的,对于借机把矛头指向党和政府进行恶意攻击、诽谤的,要立即删除、封堵,同时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应加强对哄抢救灾救助物资、制造伪劣假药等扰乱市场秩序、造谣惑众、制造恐慌和借机煽风点火、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

    (五)维护稳定。各单位应加强社会面控制工作,做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巡逻,对各类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防其他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维护我市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

    (六)灾后自救。各派出所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后自救工作。要有序组织灾民返回家园,重建家园;要加强灾区治安管理,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尽快使灾区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行动。各单位要从“平安登封”建设、构筑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救助工作的思想认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在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开展救助工作,要依照职责,积极有效地配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行政主管部门采取的各项措施给予支持,切实做到尽职尽责。

    (二)强化信息,掌握动态。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情报信息网络优势,及时掌握所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密切掌握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期间的社会政治、治安动态,当好参谋,确保能及时有效指挥处置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

    (三)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多警种联动,形成整体作战优势,共同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努力把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危害损失减到最低程度。

    (四)严格纪律,坚守岗位。全体执勤民警要严肃纪律,恪尽职责,尽职尽责,要充分发扬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守纪律的光荣传统,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任;同时全体执勤民警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要加强防护装备,积极参与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预演,提高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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