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关于《河南新未来凯迪项目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的批复
河南新未来凯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郑州玛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合众新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沃尔沃汽车4S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富春路南、凌霄路东河南大中原国际汽车城C区20号,占地面积2500m2,总投资为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4.5万元。利用租赁厂房面积4936.43m2,主要进行汽车的销售、维修保养服务,年销售量为600辆、维修保养量为500辆,汽车喷漆400台。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政府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固定工位 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处理 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项目喷漆房漆雾经负压整室收集的方式收集后由过滤棉除漆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项目调漆/喷漆/烤漆房为独立密闭区域,漆雾、有机废气分别由集气管道收集后通过“过滤棉除漆雾 UV光氧分解 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P1排放,喷漆有机废气经过滤棉过滤、UV光氧分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房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标准要求。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规定,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设为50m。根据建设单位提供厂区平面布置可知,本项目东厂界外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西厂界外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南厂界外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北厂界外需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
评价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机关、科研单位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后经自建污水管网排入郑上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加强管理,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废零部件、下脚料、废轮胎、打磨粉尘、废油漆桶外售;生活垃圾和含油抹布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工人清运;废机油、废机滤、废活性炭、废UV灯管、漆渣和废过滤棉属于危废,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双桥污水处理厂2018年减排量减排量支出,COD支出量0.023t/a、氨氮支出量0.0017t/a。
四、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五、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建、扩建、改变生产工艺及变更地址;如有居民投诉立即停止生产;如果该项目不符合规划要求需拆迁时,该项目必须无条件关闭、搬迁。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