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 索引号:397863874/2020-001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公告
  • 文号:荥政通〔2020〕21号
  • 成文日期:2020-09-16
  • 发布日期:2020-09-21
  • 体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的通告

    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和公共利益发展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有七个地块,均位于四维东路以东、大河路以南、江南春路以西、日丽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武镇董庄村、冯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地块一、二、三、四、五用途为居住用地。

    拟征收地块六、七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用地建设,涉及地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该通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广武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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