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和公共利益发展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有五个地块,其中:
拟征收地块一:位于绕城高速辅道以东、新田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祖始村。
拟征收地块二:位于规划六路以东、规划三街以南、规划七路以西、荷苑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槐林村。
拟征收地块三:位于桃贾路辅路与国泰路交汇处东南角。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槐林村。
拟征收地块四:位于桃贾路辅路以东、悠然路以南、福兴路以西、康园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槐林村。
拟征收地块五:位于卧龙路以东、农创二路以南、农创三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龙卧凹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地块一、五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二、三、四用途为居住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涉及地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该通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贾峪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