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工作的通告

  • 索引号:397863874/2020-001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通知公告
  • 文号:荥政通〔2020〕22号
  • 成文日期:2020-09-18
  • 发布日期:2020-09-23
  • 体裁:通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工作的通告

    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和公共利益发展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有五个地块,其中:

    拟征收地块一:位于绕城高速辅道以东、新田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祖始村。

    拟征收地块二:位于规划六路以东、规划三街以南、规划七路以西、荷苑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槐林村。

    拟征收地块三:位于桃贾路辅路与国泰路交汇处东南角。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槐林村。

    拟征收地块四:位于桃贾路辅路以东、悠然路以南、福兴路以西、康园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槐林村。

    拟征收地块五:位于卧龙路以东、农创二路以南、农创三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龙卧凹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地块一、五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二、三、四用途为居住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荥阳市2020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涉及地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该通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贾峪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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