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索引号:005271598/2020-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二七区一马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综合,政务,应急,应急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24
  • 发布日期:2020-09-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马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科学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规范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一马路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1.4工作原则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

    (2)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运行机制。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并根据事故情况需要,由总指挥指定其他相关分管副职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监办,由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日常工作。成员单位由派出所、安监办、街道民政科、财政所、各社区主任、辖区医疗机构组成。

    2.2 现场指挥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负责指挥安全生产应急反应行动的全过程。

    2.3成员单位职责

    派出所:

    (1)、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以及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

    (2)、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

    (3)、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4)、参加事故调查。

    安监办:

    (1)、负责提出确定主要场所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2)、牵头负责专家顾问组,提供联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3)、参与安全事故调查组工作。

    街道民政科:

    (1)、负责受灾人员的安抚工作;

    (2)、组织落实社会救灾队伍和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财政所:

    负责确保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的资金需要。

    社区:

    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并定期演练本辖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对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及时汇报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信息和情况,服从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负责本辖区内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辖区医疗机构:

    (1)、负责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抢救治疗工作;

    (2)、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3)、参加相关事故调查。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控

    安监办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特大事故的险情,或火灾事故灾难可能引发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3.2信息报告

    辖区单位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义务及时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安生生产事故信息;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向区政府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

    (2)事故地社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社区和事故单位必须以最快捷的方法,将事故情况报告安监办和党政办。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措施。

    (3)指挥长根据现场报告,确定是否启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预案启动后,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奔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施救工作。

    4.2现场施救程序

    4.2.1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

    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安监办、派出所、街道民政科、市政科等组成。

    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援的统一指挥和领导,制订施救具体方案,并负责实施,汇报和通报事故情况。

    按先调用后补偿的原则,在紧急状态下,现场指挥部可征用附近人力、物力用于应急救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4.2.2现场救援

    现场指挥部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迅速制订切实可行施救方案,组织各专业组开展救援。具体明确:

    (1) 危险源控制方法及负责人;

    (2) 警戒区域及负责人;

    (3)人员疏散方向及负责人。

    4.2.3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救援以事故现场清理完毕为结束,由指挥长宣布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5 保障措施

    5.1通信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建立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的通讯录,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紧急状态时,实行24小时值班责任制。

    5.2交通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加强应急救援交通工具的维修,确保紧急状态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5.3物资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加大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宣传教育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害、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

    辖区单位应加强突发事故的应急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4.2培训工作

    辖区单位应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5.4.3演练

    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要适时组织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应急救援队伍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任务,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6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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