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元月至九月工作总结

  • 索引号:005291185/2020-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计划总结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25
  • 发布日期:2020-09-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0年元月至九月工作总结

    2020年以来,我市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的具体帮助指导下,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中心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加大劳动争议处理力度,全面完成了各项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20年以来仲裁院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宗旨,不断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力度,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效保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20年以来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87起,为劳动者追回经济损失500万余元。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中,我们首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去处理每起仲裁案件,做到依法办案,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每个案件我们都要深入到企业和职工中间调查取证、核实案情,不漏掉任何细小的环节,并对案件进行集体研究,确保裁决公正、公平、合法,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

    其次是始终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加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力度。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深入推行“一案五调”工作法,最大限度的减少劳动者的诉累,通过“一案五调”工作法的推行,今年以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率有了明显的提升。

    二、积极推进标准化、信息化仲裁庭建设,提高仲裁办案人员的整体素质

    在强化机构建设的同时,我们按照省厅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劳动仲裁的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努力使我院达到省厅标准化、信息化仲裁庭建设的要求,目前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已建立一个中型标准化仲裁庭和一个派出庭,并配备了相关的电子设备。同时,我们着重强化自身修炼,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业务学习制度、培训制度。通过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和效率。

    三、推行建议书制度,积极改进工作方法,构建和谐劳动仲裁

    为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促进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减少劳资矛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仲裁院推行劳动仲裁建议书制度,对今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较多的用人单位送达劳动仲裁建议书,向用人单位提出建议,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今年共向四家企业送达了劳动仲裁建议书。通过劳动仲裁建议书制度的实施,有效减少了企业同类劳动争议的发生。

        今年以来,荥阳市仲裁委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和局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尤其在“三方”办案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切实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进一步强化“三方”办案机制,力争工会、工信委参加办案率达15%以上。二是认真施行“一案五调”工作法,进一步提升仲裁案件调解率,力争仲裁调解率达50%。三是加快劳动仲裁争议案件办理速度,切实体现“快立、快审、快调、快结”八字方针。四是进一步推行劳动仲裁建议书制度,达到“处理一起争议、规范一个企业、保护双方利益”的共赢目的,实现和谐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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