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和公共利益发展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有二十七个地块。其中:
拟征收地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位于桃贾公路以东、张垌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武镇樊河村、王顶村、张垌村。
拟征收地块十六、十七:位于桃贾公路以东、张垌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武镇樊河村、张垌村。
拟征收地块十八:位于忆江南路以东、规划二路以南、江南路以西、炎黄快速路S314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武镇胡村村。
拟征收地块十九:位于四维东路以东、江南春路以西、大河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武镇董庄村。
拟征收地块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位于四维东路以东、大河路以南、白松路以西、日丽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武镇董庄村、冯庄村。
拟征收地块二十四:位于大河路以南、四维东路以西。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武镇董庄村。
拟征收地块二十六:位于四维东路以东、大河路以南、江南春路以西、日丽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武镇冯庄村。
拟征收地块二十七:位于樊河村十组。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广武镇樊河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地块一、三、六、七用途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拟征收地块二用途为医院用地。
拟征收地块四用途为娱乐用地。
拟征收地块五、十五、十六用途为道路绿化带用地。
拟征收地块八、十一、十二用途为艺术传媒用地。
拟征收地块九用途为供水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用途为环卫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三用途为供电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四、二十三用途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七用途为排水设施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八、二十、二十一、二十四、二十七用途为居住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九用途为工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二十二用途为公园绿地。
拟征收地块二十五用途为幼儿园用地。
拟征收地块二十六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荥阳市2020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涉及地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该通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广武镇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