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下列单位及人员符合《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0〕63号)中享受补贴的条件,拟批准其享受补贴,现将申请单位及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822;联系电话:86198668;电子邮箱:jycjc201@126.com。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