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郑州 延春堂 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 未通过 换证 检查 ,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 十九 条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许可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注销原因 |
河南省康丰医药零售有限公司郑州 延春堂 大药房 | 郑州市 金水区郑花路北段 | 豫CA37122 099 | *** | 杨凯清 | 未通过换证检查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