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被处罚单位 |
案件来源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1 | 新卫公罚[2020]41号 | 新郑市毛园街欧阳理发店 |
双随机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 罚款 罚款金额 : 10 00元 |
2 |
新卫公罚[2020]38号 | 新郑市龙湖镇恋之家时尚酒店 |
双随机 |
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八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四)项;《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
警告 罚款 罚款金额 20 00元 |
新郑市卫健委2020年国家、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