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和工作总结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9号)要求及省科技厅相关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 2020年度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抽查范围
此次抽查范围为截至2020年10月20日获得2020年度入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抽查企业 为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确定, 名单 详 见 附件 。
二、 具体要求
1、被抽查企业应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等证明材料。(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若企业在汇算中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无法上传该表,请上传企业上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或其他财务软件导出的研发项目辅助账汇总表。)
2、企业上传的抽查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
3、“其他材料”主要上传可能影响企业入库资格的证明材料,由企业自行判定进行上传。
对抽查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不能提供有力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依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处理,按照程序撤销相应的企业编号。
三、 完成时间
请被抽查企业于2019年11月2日前按要求完成材料上传。
联系电话:67181455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