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下列单位及人员符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企业(项目)复工复产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港办〔2020〕12号)中享受企业招工补贴及职业介绍补贴的条件,拟批准其享受补贴,现将申请单位及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822;联系电话:86198656;电子邮箱:jycjc201@126.com。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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