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依法取缔和打击“精神传销”有害培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725829000/2020-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依法取缔打击精神传销有害培训
  • 文号:城发〔2020〕15号
  • 成文日期:2020-04-24
  • 发布日期:2020-11-11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2020年依法取缔和打击“精神传销”有害培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0年依法取缔和打击“精神传销 ” 有害培训专项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抓好我 镇 2020 年依法取缔和打击 “ 精神传销 ” 有害培训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

    一、 提高认识

             “ 精神传销 ” 有害培训,是指一些不法培训教育机构 、 信息咨询公司等打着 “ 心灵培训 ” 、 “ 领导力培训 ” 、 “ 灵修 ” 等旗号,采取心理暗示、催眠洗脑等方式对学员进行精神控制,不仅聚敛巨额钱财,而且危害群众身心健康和社会安定有序。从政治危害看,此类培训用精心设计的内容,鼓吹极端唯心主义和个人主义,破坏主流意识形态,败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之此类培训涉及人数众多并带有精神控制特点,很容易诱发事端,特别是一些机构还有境外背景,一旦被敌对势力操纵利用,将直接影响国家政治安全。从经济危害看,此类培训的费用每人动辄上万甚至数万元,并利诱学员发展下线,呈病毒式蔓延,聚敛巨额钱财,与以敛财为目的的非法传销活动一样危 害 严重。从社会危害看,此类培训推残人的精神和天性,用 “ 励志、洗脑、感召 ” 等组合手段,破坏人的心理功能和社会认知,易使受害人出现抑都、 焦 虑等严重心理疾病,变得自私自利 、 思想 偏激 、行为偏执,往往造成家庭不 和睦 甚至破裂。有的甚至以身心解放为名搞集体 淫 乱活动,严重 违 背社会公德、引发社会问 题。

            新冠肺炎 疫 情期 间 ,各类 “ 精神传销 ” 有 害培 训有所收敛,但要防止随着 疫 情形势持续向好, “ 精神传 销 ” 有 害培 训活动 借 着因疫情引发的社会心理 问 题再度活跃。镇 相关部门 要加 强 监管, 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 置 ,坚决 遏 制 “ 精神传 销 ” 有害培训发展蔓延 势 头 。

            二、主要任务

          ( 一 ) 进一步加大筛查摸排力度。 坚持 “ 发现 什么 问 题就处理什么 问 题 ” 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 城关派出所要运用公开检查、调查走访等手段,深入掌握动态,对危害较大的培训机构开展侦察调查,查清基本情况、主要活动、资金流转、涉嫌违法违规情况等,搜集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和证据,将筛查摸排情况及时报告市公安局并依法处置。

         ( 二 ) 强化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 镇中心校、便民服务中心、市场监督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行业开展一次全面深入摸排。坚持 “ 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 的原则,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综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缝隙,及时发现本领域涉及有害培训的线索。党政办要及时发现打着宗教旗号开展 “ 灵修 ” 等有害培训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吊销相关证照、不予市场准入、列入 “ 黑名单 ” 等手段综合处罚,增强行政处罚的威慑力 。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合法正规培训的有效 “ 供给 ” ,有效挤 压 有害培训活动空间。

    (三)选择典型案件开展宣传教育。 宣传舆论引导工作要总体谋划、讲究策略、把握 节奏 ,注重政治效果、法 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认真研究在打击处理前、打击处理中、打击处理后的配套宣传策略和工作方案。 镇社会事务办 要协调有关媒体,及时曝光已经依法查处的典型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讲清 “ 精神传销 ” 的实质和危害,揭露其非法敛财和精神控制的本质 , 警示社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对有境外政治背景的要予以 揭露。 对有害培训的变异情况,相关部门要及时发布 提 示信息,撕掉其伪装和神秘外衣,提高全社会识别能力。

    三、工作要求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 镇综治中心 为专项行动牵头单位 ,各村,党政办、党建办、派出所、司法所 、 社会事务办、便民服务中心、中心校 、 综合执法办、 市场 监督所 为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由 综治中心 具体负责 , 负责总体情况掌握、信息通报、协调联络、督办落实等,适时召开推进会,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

          ( 二 ) 强化协作配合。 镇各 相关 部门 要加强协作配合,特别是在信息收集、调查取证、线素移交、依法处理等方面,及时沟通、协调联动,确保形成整体合力。

           ( 三 ) 讲究工作策略。 要坚持内外有别、注意保密。各项 工作要于法有据、程序合规。要准确认定有害培训,做到法律定性准确、打击精准有力。要把矛头始终对准组织者、策划者等骨 干,对一般参与者则以说服教育为主,严格落实 “ 三同步 ” 机制,做好舆情引导并防止发生非法聚集上访事件。

            各村及相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请及时报告镇综治中心。 2020 年 11 月 1 日前将全年总体工作情况报镇综治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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