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城关镇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725829000/2020-0004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关镇人民政府
  •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 文号:城政文〔2020〕24号
  • 成文日期:2020-05-18
  • 发布日期:2020-11-12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印发城关镇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关镇 20 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实施方案


       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按照《 郑州市 20 20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和《 新密市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 要求,结合我 镇 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央关于 “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中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坚持精准治理、绿色调度),做好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突出抓好扬尘治理、重型柴油车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智能监测监管,全力以赴,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 攻坚 目标

     2020 年,全市 PM10 平均浓度不高于 96 微克 / 立方米; PM2.5 年平均浓度不高于 51 微克 / 立方米;镇区优良天数不少于 261 天目标任务。

     三、 攻坚 任务

    (一)打好煤炭消费减量战役

    ( 1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 2 )加强企业煤质内控管理。

    (二)打好产业布局优化战役

    ( 1 ) 分类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依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推进城市规划区内重点工业企业外迁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政文〔 201 9 〕 310 号 )文件要求, 20 20 年底前启动 南环路以北区域内工业企业外迁。

    ( 2 )严控 “ 散乱污 ” 企业死灰复燃 。 组织 镇、村 、 组三 级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实施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实现 “ 散乱污 ” 企业动态清零。

         ( 三 )打好用地结构调整战役

    ( 1 )根据《新密市 20 20 年环城都市生态农业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农业用地结构,切实减少农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

    ( 2 )大力推进种植业肥药减量增效,持续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积极推广使用配方肥、有机肥和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提高机械施肥覆盖率,加强深施、沟施以及无水混施、以水带氮的施肥与灌溉技术应用,减少氨排放。

    ( 3 )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鼓励农村地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推广畜禽粪便生物处理技术,禁止粪便露天堆放。采取 “ 养殖 — 粪污还田 — 种植 ” 的种养模式,根据畜禽粪污消纳农田规模,调整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提高农田有机肥施用比例。

    ( 4 )对全 镇 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并在露天矿山企业的采矿区、破碎站、废石场等主要产排污环节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视频数据与自然资源部门联网。对手续齐全、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按照 “ 一矿一策 ” 制定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并限期进行生态恢复;对非法露天开采矿山(含证照过期的矿山),按照 “ 三不留 ” (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的标准,于 20 20 年 12 月底前取缔完毕,限期进行生态恢复;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地按照 “ 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 ” 的原则,加快生态恢复,减少扬尘污染。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治理率达到 90% 。

    ( 5 )按照 “ 大生态、大环保、大格局、大统筹 ” 的要求 , 统筹推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建设。

    ( 6 )大力创建森林城市。按照 “ 以绿荫城 ” 的理念全面提升城镇绿化、美化水平,建设城区森林和围城森林,打造城区绿色生活圈、环城森林生态防护圈、城市外围森林屏障带。

    ( 7 )大力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按照道路两侧各 100 米以上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灌结合的标准,完成郑登快速、商登高速、密州大道等主干线以及上级规定的主要廊道绿化,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

    ( 8 )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推行城区建筑物屋顶绿化,加大城区裸土治理力度,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降尘措施, 20 20 年城市建成区绿地(含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率达到 35.7% 以上,实现城市绿地内裸露土地绿化治理 60% 以上。

         ( 四 )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
         ( 1 )深化油品质量监管。全面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格落实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 “ 三油并轨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开展汽柴油生产加工企业、变性燃料乙醇生产加工企业以及乙醇汽油调配站等生产加工环节油品质量抽查;深入开展 “ 油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 ” ,坚持挖幕后、断链条、打黑油、端窝点,持续开展加油站、储油库等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抽查 , 依职能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油品违法行为,发现两次销售不合格油品的加油站,相关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批准证书》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和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2 ) 严厉打击黑加油站。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死灰复燃;对新发现的加油站,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 3 )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售油。

    ( 4 )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范区域管理。

              ( 五 )打好扬尘治理提效战役

     镇相关职能部门 要充分发挥职能,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开展城乡结合部净化行动、提高城市清洁效果,确保 镇区道路每日至少清扫 1 — 2 次 。

    ( 1 ) 按照 《新密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精细化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推行绿色施工,全面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属地管理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 “ 三员 ” 管理等制度。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 “ 八个百分百 ” 。重点做好工地出口两侧各 100 米路面的 “ 三包 ” (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城市建成区内严格落实 “ 两个禁止 ” 要求。

    ( 2 )根据《新密市 20 20 年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净化行动计划方案》,对城乡结合部净化行动区域开展泥土道路、黄土裸露、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施工工地、违章建筑、集贸市场等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城乡结合部管理粗放、基础设施水平差、整体面貌差等问题。

    ( 3 )加强主城区重点路段清扫保洁。按照 “ 以克论净、深度保洁 ” 的作业模式,加强市区环境道路卫生保洁力度。建成区所有道路必须坚持每日机械化清扫作业,实现机扫作业路段全覆盖、保洁时间无空挡。推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全天保洁不低于 16 小时,坚持以克论净考核制度,凡环卫管理作业达不到作业标准和要求的实施财政扣款。

    ( 4 ) 按照 “ 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 ” 的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区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大扫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

    ( 5 )不断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 , 强化基层行政村和村民组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责任,实施 “ 蓝天卫士 ” 火点全年监控,持续加大秸秆禁烧力度,力争实现夏秋 “ 零火点 ” 目标 ; 禁止焚烧生活垃圾、枯枝落叶和杂草等。

    ( 六 )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实施 “ 一企一策 ” 有组织和无组织深度治理。 10 月底前, 力争 我镇 耐材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 10% 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要分别不高于 10 、 50 、 100 毫克 / 立方米;耐材行业窑炉在基准含氧量 18% 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达到 10 、 35 、 50 毫克 / 立方米); 电熔炉、梭式窑以 新密市 公布排放标准为准 。

             ( 七 )打好清洁取暖推进战役

             全 镇 范围内禁止销售不符合标准的燃煤,依据职责强化监管,依法处罚生产、销售、经营劣质煤等行为。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以及环境监管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制止 “ 无煤化 ” 区域散煤使用反弹等问题。

              ( 八 )打好秋冬污染防治攻坚战役
         ( 1 )加快修订应急预案。科学确定红、橙、黄预警级别下停限产和减排措施,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

         ( 2 )科学实施应急管控。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按照 “ 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 ” 的原则,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禁 “ 一刀切 ” 。应急减排措施应有效减少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的污染物排放,同行业内企业应根据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进行排序,优先管控绩效较差的企业;企业内部应优先选取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能够快速安全减排的工艺环节;对由于生产工艺等因素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的化工等企业,尽可能通过提高治污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也可实施便于操作的分阶段、分轮次轮流停产方案。对已达到绿色环保引领要求的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橙色以下应急管控。

         ( 3 )加强重污染天气联合监控。及时对可疑企业进行核实,严格落实停限产措施。

         ( 4 )实施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 , 对符合错峰生产豁免条件的,原则上免于错峰,严禁采取 “ 一刀切 ” 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 20 20 年大气污染治理改造任务的,采取最严级别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 5 ) 严格落实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

         ( 九 )打好 生态环境建设 能力提升战役

              ( 1 ) 根据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源类、污染物区域等不同类别,更新涵盖全行业、多污染物以及包含污染源变化信息的全 镇 大气污染物源排放清单。 20 20 年 7 月底前完成 201 9 年源清单调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数据库。

         ( 2 ) 配合做好 “ 智慧郑州 — 大气环境智慧管控平台 ” ,实现信息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 村 、 各 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针对各自承担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将压力层层落实到基层,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做到污染有人抓,问题有人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加强执法监管

    各相关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工业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对查处的环境违法 “ 重管、重罚、重处 ” ,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各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检察、审判部门的协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完不成工作任务、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考核奖惩

       建立以空气质量提升为核心、任务计划完成为重点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经济处罚、追责问责等多种手段 , 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和问题导向,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建立行动计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对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总结评估。

           (四)强化服务指导

       认真落实中央 、 省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增强服务意识,坚决防止 “ 一刀切 ” 和处置措施简单粗暴,积极帮助企业制定 “ 一企一策 ” 治理方案和应急减排方案,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坚决杜绝一律关停、停而不治等现象。加强规划整合,选典型、立标杆,推广绿色转型发展经验。

             (五)注重宣传引导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与主要媒体及新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新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的力度,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监督,积极宣传我 镇 采取的主要措施,尤其要做好企业错峰生产、污染天气管控、餐饮油烟治理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公示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等,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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