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树立以质取胜发展理念,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 追求卓越绩效, 发挥质量标杆的引领示范作用, 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发展纲要( 2011-2020 )》、《新郑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七届新郑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时间
新 郑市市长质量奖的申报范围是:制造业、服务业、工程建设、现代农业等行业中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30 日。
二、申报条件
1. 在新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或资质,合法运营 3 年以上 ;2. 积极推行和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 1 年以上并取得良好经营绩效和作出突出社会贡献(提供包含近 3 年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自评报告) ;3.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国内、省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 质量基础(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稳固,品牌优势突出 , 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荣获驰名商标、高新技术和优秀服务品牌、工程质量奖、县(市、区)质量奖等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报; 5. 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推荐。
三、有关事宜
新郑市市长质量奖的相关政策文件、 申报表格可登陆 xzzlqsb@163.com , 密码 62693023xz 进行查询和下载。
联系电话: 0371-62692720
联系地址:新郑市人民路 159 号
邮 编: 451100
新郑市市长质量奖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