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 [2020]43号)文件精神,郑州市人社局与郑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 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0]63号),同时根据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各企业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区)人社局进行审核上报,市级对分布不同县(市、区)的企业集中申报。我区第十批“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报,经审核的二十三家企业符合申报标准,补贴标准500元/月/人,人数1662人次,资金83.1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2020.11.20—11.24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向区人社局提出。
地址:郑州中原区市场街 71号513室;联系电话:0371-67632186。
中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