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 ,自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12日,对新郑市修建黄水河、双洎河、莲河污水管网及市区日月胡同等三十条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三标段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修建黄水河、双洎河、莲河污水管网及市区日月胡同等三十条背街小巷改造工程三标段,位于新郑市境内双洎河北侧,东起原污水处理厂,西至原 G107国道双洎河桥。工程主要内容包括:管道沟槽开挖、污水管道安装、顶管、检查井砌筑和基坑支护等。
2015年4月30日,市政府批复总投资928.30万元。2017年2月28日,经市政府批复排污口截流工程增加资金60.61万元。2019年4月11日,经市政府批复增加资金2905324.13元。
2015年11月12日公开招标,三标段中标单位河南省基本建设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6260243.31元。设计单位为河南意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6年2月13日开工,2017年5月20日竣工,2017年6月18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施工期间变更及追加签证主要有: 1.W1-W13段增加级配碎石和片石挤淤,管道基础由120°调整为180°;2.W12-W16采用开槽施工,原W16-W17、W32-W40之间管道采用顶管施工;原W16、W17、W33-W40检查井变更为混凝土检查井;3.K0 666.10位置设置DN800管道引入W11,W11调整为矩形四通检查井,W20调整为矩形三通检查井,W25调整为矩形四通检查井,设置D1000溢流管道,K2 239.55设置D800溢流管引入W32,检查井调整为四通检查井,K1 092-K1 831.50管道基础由120°调整为180°;4.W15变更为沉井,K0 874.442-K0 984.338变更为DN1000混凝土顶管,K0 984.338-K1 092.016变更为DN1200混凝土顶管;5.W1-W10之间开挖堤坝泄水、降水及换填砖渣;6.清理建筑垃圾和沟渠开挖;7.W10-W12西侧增设DN400混凝土管道100米;8.W14、W30、W31、W32、W34和W35处建筑垃圾清理;9.W15变更为沉井前,清理砖渣、土方及回填;10.W15-W16之间顶管时遇旧石坝,增加人工破除石方;11.W28施工中发现古城墙,原基坑回填;12.原污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13.提升泵站处采取降水井降水作业;14.W29-W31之间砖渣移除等内容。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 9165567.44元,审定金额6467138.27元,审减金额2698429.17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 2698429.17元。
四、审计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 计 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