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 ,自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对新郑市辛店镇具茨山路和姬水路建设工程第三标段(路灯安装)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辛店镇具茨山路和姬水路建设工程第三标段为路灯安装工程, 5年BT模式。工程内容为:辛店镇具茨山路和姬水路道路两侧安装10米双臂金属柱灯94套。
2015年10月26日,市政府批复总投资1751.71万元。2019年7月17日,市政府批复该工程增加造价8.93274万元。
2016年4月8日公开招标,三标段中标单位江苏恒通照明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239512.17元。设计单位为河南意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新郑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该工程2016年9月3日开工,2016年12月1日竣工,2016年12月15日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 1328839.57元,审定金额1233409.63元,审减金额95429.9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