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郑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 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对新郑市S323京港澳高速口至苇河桥段安全设施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工程基本情况
新郑市 S323京港澳高速口至苇河桥段安全设施工程,实施范围为S323京港澳高速口至苇河桥段,全长3.61公里。实施内容有:道路中间设混凝土护栏、防眩板、轮廓标,安装悬臂式交通标志、信号灯,路面标线施划。
2018年3月19日, 市政府批复 项目总投资 365万元。
2018年7月25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河南省通德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107201元。设计单位郑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河南大同路桥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新郑市公路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工程建设管理工作,2018年8月18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完工,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果
该工程报审金额 3083684元,审定金额2981203.40元,审减金额102480.60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取工程价款 102480.60元。
四、处理结果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问题,新郑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杜绝施工单位高估冒算、虚报工程价款。
五、审计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新郑市公路管理局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依法据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