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 订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牵头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调剂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督工作;拟 订 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审核编制资产购置预算和审批购置事项;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清查等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行为;指导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编工作,提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收支项目建议,收取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承担国有企业产权界定、登记、划转等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编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及备案工作。
资产管理科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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