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办公室
( 1 ) 负责党工委会议、行政会议、党政联席会议 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保障工作;
( 2 )负责 党工委、办事处工作 计划 、 总结 、报告 、文件的起草工作;
( 3 ) 负责文件收发、传阅、催办、清缴、归档等工作 ;
( 4 ) 负责档案 、 保密 、机要 工作 ;
( 5 )负责党的建设和组织建设工作;
( 6 ) 负责 人才 工作 ;
( 7 )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 8 ) 负责政务信息上报和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 9 )负责 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
( 10 ) 负责做好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
( 11 ) 负责 法制工作;
( 12 )负责人民武装工作;
( 13 )负责 报刊收发 、 印章使用管理 、 文印工作 ;
( 14 )负责人大、政协工作。
联系协调东区人大、管委会办公室、人事劳动局、金水区武装部及新闻媒体。
2.纪检监察室(督查室)
( 1 )负责党的政策规定、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 2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 3 )负责辖区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举报受理工作;
( 4 )负责办事处规章制度执行、监督、检查工作;
( 5 ) 负责 上级和本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工作;
( 6 )负责各类 考核考评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 7 )负责办事处年度目标责任的制订和督促检查工作;
( 8)负责办事处年度考核工作。
( 9 )负责长效机制网格化管理的统筹指导、综合协调、考核奖惩工作;
( 10 )负责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
联系协调东区 长效办、东区信息中心、 督查室、纪工委、监察审计局及公检法部门。
3.财政所
( 1 )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
( 2 )负责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工作;
( 3 )负责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执行工作;
( 4 )负责人事劳资保险、出入境报备、公积金缴存工作;
( 5 )负责固定资产统计工作。
联系协调计划财政局、人事劳动局。
4.三资管理办公室
负责农村 “三资”管理工作。
联系东区 农村工作办公室、 监察审计局。
5.劳动保障和就业服务所
( 1 )负责劳动保障和就业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 2 )负责辖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 3 )负责就业再就业及失业服务工作 ;
( 4 )负责社会保险服务工作;
( 5 )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协调人事劳动局、郑东新区社保分局。
6.综合经济办公室
( 1 )负责协税护税工作;
( 2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
( 3 )负责招商引资跟踪服务工作;
( 4)负责协助辖区楼宇开展招商活动;
( 5)负责智慧岛企业服务管理工作。
联系协调计划财政局、发改统计办、经济发展局、金融服务局、市场发展局东区管理处及税务、工商等部门。
7.土地所
( 1 )负责土地方面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 2 )负责征用土地上附属物的清查和补偿工作。
( 3 )负责土地违法占地案件查处工作;
( 4 )负责土地档案管理工作;
( 5)负责施工工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6)负责辖区项目建设推进服务、施工环境保障工作。
联系协调建设环保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土地储备中心、发改统计办、市政园林局。
8.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 1) 负责辖区卫生监督工作;
( 2 ) 负责 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 3 )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 4 )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工作;
( 5 )负责妇联工作;
( 6 )负责工会工作;
( 7 )负责统战工作;
( 8 )负责团工委工作。
联系协调东区食药分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化体育局、管委会党群办、工会、妇联、卫生监督所。
9.安全生产办公室
( 1 )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 2 )负责各个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
( 3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检查和考核工作;
( 4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协调处理工作;
( 5 )负责社区充电桩建设管理工作。
联系协调安委办、郑东新区消防大队、建设环保局、质监分局。
10.民政社区工作办公室
( 1)负责 社区建设、基层政权工作;
( 2 )负责低保、优抚、 40%救济金及百岁老人生活补助金发放与管理,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工作;
( 3 )负责殡葬改革、慈善、残联、老龄人服务、婚姻咨询服务工作;
( 4 )负责落实郑东新区保障性住房规划,保障对象的资格准入工作;
( 5 )负责房地产管理、群众安置、贾岗社区安置房房产证办理工作。
( 6)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工作;
( 7)负责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
( 8)负责政务服务改革工作;
( 9)负责博学路办事处 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
联系协调东区行政审批办、社会事业局 、住房保障办公室、 房管分局 。
11.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司法所)
( 1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 2 )负责平安建设工作;
( 3 )负责反邪教工作;
( 4 )负责人民调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 5 )负责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 6 )负责辖区巡防队伍的管理与培训工作;
( 7 )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
( 8 )负责信访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稳控、化解工作;
( 9 )负责非访及信访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 10 )负责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 11 )负责民族宗教工作。
联系协调社会事业局、综治办、信访办、处非办及公检法部门。
12.城市管理办公室(创建办)
( 1 )负责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 2 )负责城市精细化建设管理工作;
( 3 )负责养犬工作;
( 4 )负责城市创建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 5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河道、排污口综合整治工作;
( 6 )配合做好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
( 7 )负责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 8 )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 9 )负责冬季冰雪清除工作。
协调对接市政园林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创建办、房管分局。
13.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农办)
( 1 )负责农村工作;
( 2 )负责辖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 3)负责河长制工作。
联系协调东区农村办、综合执法局、新城办 、 建设环保局、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