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一系列农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参与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
3.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区域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指导乡农、林、牧、副业机械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农机培训等工作。
6.做好畜禽的防疫、检疫服务工作。
7.指导农村水利建设、防汛抗旱、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8.做好上级农业部门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完成办事处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