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答复的函

  • 索引号:005299427/2020-00152
  • 发布机构:新郑市林业局
  • 关键词:建议
  • 成文日期:2020-12-22
  • 发布日期:2020-12-22
  • 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俊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移植新烟片烟醇化库区项目北门绿化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新烟片烟醇化库区项目北门设在中兴路上,该项目于2017年建成,移植涉及的中兴路绿化带是2013年由我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的。

    经现场勘查,该项目北门两侧地势较低,绿化带位置较高,存在雨水倒灌安全隐患,且形象较差,需要先将两侧绿化带进行苗木移植,再进行土地平整,然后再进行绿化。

    如需移植绿化带内苗木,请按照新郑市生态廊道占用申请审批流程,至林业局依规办理占用手续。

    下一步,林业局将积极配合好、服务好企业诉求,快办、办好涉及绿化带移植工作。                 

     

      

     新郑市林业局    

    二〇二零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 171号专项督办通知192新港产业集聚区、林业局171号(1).docx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