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部门:规划分局用地组
办理时限: 6个工作日(不含技术审查、批前公示、征求部门意见、听证、建设单位补正有关材料等时间)。
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1-67179283
申报要求: 详见申报材料清单
咨询电话: 0371-67179163/67179408/67179721
申报材料清单: 1.书面申请
2.拟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文件(发改部门对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专业管理部门批准文件等)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机构应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行政单位负责人人事任免通知书和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带拐点坐标的项目用地边界图
7.现状地形图(1/1000)
批准流程: 受理—审核—办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