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新郑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用农产品 、 豆制品 、 餐饮食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4 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 共抽检 30 批次样品 , 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25 批次,不合格样品 5 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郑市轩辕路一家人量贩销售的1批次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39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新郑市北区爱便利阳光港湾店销售的1批次芹菜,甲拌磷检出值为0.11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新郑市北区小杰沙县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卤菜碟,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新郑市中心城区刘宾驴肉火烧店使用的1批次小碗,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新郑市北区小杰沙县小吃店使用的1批次饭盘,大肠菌群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 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