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权责清单的调整、公布情况

  • 索引号:005254894/2020-00018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关键词:组织,权力,责任清单
  • 成文日期:2020-12-31
  • 发布日期:2020-12-31
  • 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权责清单的调整、公布情况

    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行政权责清单的调整、公布情况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8〕50号)、《中共郑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部分科级事业单位的批复》(郑编办[2019〕122号)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要求,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发生改变:

    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道路运输管理局更名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承担支持辅助或技术性、事务性等公益职能。

    二、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挂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建设安全监督站牌子),将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责划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职能划转后,更名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支持辅助或技术性、事务性等公益职能。

    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将其承担的有关公路管理等行政职责划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职能划转后,更名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建设安全监督站。更名后,承担支持辅助或技术性、事务性等公益职能。

    四、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地方公路管理所。将其承担的有关公路管理等行政职责划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职能划转后,更名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承担支持辅助或技术性、事务性等公益职能。

    我局各科室在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以下原则工作: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以法律、法规、规章和 “三定”规定为依据,法定依据调整变动的,及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权责一致原则。 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和细化 “三定”规定赋予的职责,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明晰部门间和层级间职责边界,确保部门权责事项不遗漏,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应。

    (三)便民高效原则。 以本轮权责清单梳理为契机,进一步简化清单内容和形式,梳理出与企业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职权事项,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办的快。

    (四)公开透明原则。 权责清单应规范、完整、清断、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五)务求实效原则。 提升权责清单在政府日常管理、权力运行、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等相关环节的运用水平,持续强化权责清单的实用性,推动部门依清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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