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抽查方式 | 检查部门实施层级 | 抽查依据 | 是否开展联合抽查 |
1 | 市民政局 | 对社会团体遵守登记管理法规情况的检查
| 登记的社会团体 | 1.章程、内部治理机制、规章 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2.业务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3.财务核算和管理情况;4.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情况;5.信息公开情况;6. 党建活动情况;7、涉企收费、集资融资、开展评比表彰达标和论坛活动等;8、 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财务审计 | 市本级 |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50号, 国务院令第666号 修订)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 国办发〔2015〕58号 第二条; 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豫民文〔2016〕18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等。 | 否 |
2
| 市民政局 | 对民办非企业 单位遵守登记管理法规情况的检查
| 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1.章程、内部治理机制、规章 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2.业务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3.财务核算和管理情况;4.资产 管理和投资管理情况;5.信息公开情况;6. 党建活动情况;7、 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财务审计 | 市本级 |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251号)第十九条;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 国办发〔2015〕58号 第二条; 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民发〔2017〕45号)第二条、第五条、第六条; 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豫民文〔2016〕186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等。 | 否 |
3 |
| 对公墓管理的检查 | 经 营 性 公 墓、公益性 公墓 。 | 1.经营审批;2.经营管理;3. 墓区建设;4.服务品质 。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本级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25 号 国务院令第 628 号修 正)第三条;《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第五条第一款、第十 二条第三款;《郑州 市殡葬管理条例》第 三条第二款;《郑州市公墓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 64 号) 第六条第一款 。 | 否 |
郑州市民政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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