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2021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 索引号:41604893X/2021-00409
  • 发布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局
  • 关键词:实施方案
  • 成文日期:2021-04-09
  • 发布日期:2021-04-09
  • 生效日期:2021-04-09
  • 经开区2021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产业培育专项督查评比工作,完成年度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目标任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经开区 2021 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做好产业培育专项督查评比工作,完成年度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目标任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专项工作月度综合督查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 2021 〕 19 号)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开区推进市政府重大专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经管办〔 2021 〕 14 号)文件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郑州的重要讲话精神 , 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 2021 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加压奋进、提高效率、真抓实干,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力度,紧盯市定目标任务,培育龙头企业、 “ 三高 ” 企业、 “ 四转 ” 企业、重点招商企业,加大项目投入;深入开展 “ 四项对接 ” ,优化发展环境,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全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落实落细,在全市评比中争先创优;为全区 “ 十四五 ” 发展起好步、开好局,为郑州市打造更高水平的高质量发展区域增长极贡献力量,为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二、工作目标

    突出企业成长全周期引导扶持,培育引领型龙头企业 10 家、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 100 家,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新增“四上企业” 215 家,力争实现“股上市”企业 1 家,促进全区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和小企业“铺天盖地”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确定培育名单

    根据市引领型龙头企业、 “ 三高 ” 企业、 “ 四转 ” 企业、重点招商企业遴选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建立培育名单。引领型龙头企业培育名单,重点为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中,对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支撑带动作用的大企业(集团) , 月营业收入或产值(可比价)增速高于全市生产总值增速目标;“三高”企业培育名单,聚焦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重点遴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产值 (营业收入) 亿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企业、 近两年产值(营业收入)平均增速达到 20% 以上 或亩均税收超 50 万元以上的各类企业;“四转”企业培育名单,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 “ 准四上 ” 单位名录库和 “ 个转企 ” 单位名录库,统计部门会同税务部门每季度对达到 “ 准四上 ” 单位规模月度平均数的企业及个体经营户进行及时补充,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培育并动态补充;重点招商企业培育名单,以投资额 30 亿元以上的项目为重点,将近三年来新引进落地并实现正常生产经营的高质量项目纳入重点招商企业名单。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统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建设局、区科技人才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开放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

    (二)开展 “ 三高 ” 企业培育

    研究出台区深化科技创新政策,对 “ 三高 ” 企业在创新主体培育、自主创新、双创载体、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团队)引进、知识产权应用、健全金融等方面给予奖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 “ 三高 ” 企业加快向国际、国内行业龙头提升迈进。 落实《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加强高成长企业培育工作,建立市区两级高成长企业培育联动机制,开展 “ 一对一 ” 指导,对高成长培育企业按年度发展目标规划和增长情况开展年度评价;提高精准服务水平,对增长率不达标企业开展调研走访,了解企业问题,帮助协调解决;综合考虑行业发展、企业现状和预期,对培育名单进行动态调整。对被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和示范企业、培育企业的,按照政策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经济发展局、 区投资促进局、 区 建设局、 区科技人才局、 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开放办

    (三)推动 “ 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 ”

    开展“个转企、小升规”专项行动,拓展支持企业方式和渠道,鼓励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高专业化发展能力,引导各层级企业明晰成长路径、不断做大做强。定期梳理惠企政策,形成政策包,向新注册成立、“新升四上”企业实时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积极解决 “ 规改股 ” 难题,落实企业经营、改制、兼并重组中的税费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着力降低企业改制成本,针对股份制改造企业在引进中介机构、启动改造、改造完成等不同阶段情况,探索出台激励政策,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企业上市挂牌 “ 千企展翼 ” 行动计划,开展上市辅导,鼓励企业通过 IPO 、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交易等方式,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区经济发展局 、区统计局、 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建设局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推动 “ 四类 ” 企业加大项目投入

    项目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 “ 生命线 ” ,是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 “ 主引擎 ” 。以汽车与装备制造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龙头企业、 “ 三高 ” 企业、 “ 四转 ” 企业、重点招商企业加大项目投入,贯彻落实《郑州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郑州市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 引导企业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 型升级,推动项目及时列入省市重点 项目库、固定资产统计库、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培育库、省智能制造项目库、市级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按时间节点完成投资计划并上报,确保应入进入、应统尽统。加强项目监测服务,及时掌握企业项目进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难题,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投资。

    责任单位:区经济发展局 、区统计局、区工信局

    (五)深入开展 “ 四项对接 ” 活动

    推动企业加快适应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积极 开展 “ 十百千 ” 产销对接活动,围绕战略性新兴产品应用、政府投资项目、汽车等主题,每年组织 100 场以上小范围、重实效的区域特色产业对接活动,组织 1000 家次以上企业参加产销对接活动。常态化开展 “ 郑好有 ” 系列制造业线上产销对接,推动制造业企业与本地市场需求、上下游企业进行供需对接和协作配套。 以建设产融合作试点城市为契机 ,创新开展产融对接,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依托郑州市金融综 合服务平台,实现企业融资需求和金融产品智能匹配, 对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和 省 “ 信豫融 ” 平台, 常态化开展线上产融对接活动 。开展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提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 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平台、科创投资机构深度合作,打造新型研发机构创新联合体。组织企业参加 “ 春风行动 ” ,推广 “ 互联网 就业 ” 模式,开展线上招聘活动。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发展局、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建设局、区科技人才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开放办

    (六)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常态化推进 “ 三送一强 ” 和 “ 一联三帮 ” 保企稳业专项行动 ,举办惠企政策宣讲周和集中宣讲活动,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巡回培训。 紧盯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目标,以一件“事”为牵引,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以“一事件”为牵引,抓好“一网统管、依法处置”改革,理清权力责任两张清单 , 聚焦企业办事的难点、堵点、痛点,推动更多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 “ 一件事 ” 集成。推广郑州市企业问题直报平台,完善落实企业问题处理工作制度,推动企业问题解决。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制造业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优秀企业家待遇,完善培育措施,组织企业家参加 “ 企业家领航计划培训班 ”“ 企业家论坛 ” 及 “ 企业家活动日 ” 等培训交流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企业群体优势,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责任单位: 区经济发展 局、 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建设局、 区工信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开区推进市政府重大专项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经管办〔 2021 〕 14 号)要求, “15 个专项 ” 在 “ 双十工程 ” 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由区分管工业的管委领导统筹推进,特建立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二级巡视员孙兵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区工信局、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发展局、区统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财政局(审计局)、区建设局、区科技人才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区开放办、区 政务服务局、区 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区市场主体培育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工信局,郭浩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丽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建立三级协调机制。 对于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实行三级协调机制。对于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进行协调督办;对于跨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的事项,由 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 出面协调落实;需要管委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 “ 双十工程 ” 周例会研究解决。

    ( 三)牵头单位专班落实机制。 市场主体培育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成立 “3 1” 工作专班,即每个专项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明确一名督查专员专职对接,一个业务科室具体抓落实。

    (四)督查督办通报机制。 为确保市场主体培育在我区落实落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每月得分排名情况,将在 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联席会 上通报。因工作推进不力, 造成产业培育专项月评排 名全市后 2 位的单位,在 市场主体培育工作联席会上 做表态发言; 造成产业培育专项月评排 名连续两次排名全市后 2 位的单位,在例会上做检讨批评; 造成产业培育专项月评排名连续三次排名全市后 2 位的单位,依纪依规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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