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 B(2021)163号建议的答复
杜文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B(2021) 163 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
农村公路是服务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公益性设施,是我市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连续多年将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列为市重点民生实事。 2018年郑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郑政〔2018〕27号),明确2018-2020年,郑州市本级安排不少于4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市财政按照“县乡道二级120万元/公里,县乡道三级90万元/公里。贫困村村道路面宽度达到4.5米的补助标准为35万元/公里,路面宽度为3-4.5米的补助标准为25万元/公里。非贫困村通行政村道四级补助标准为30万元/公里,通自然村村道补助标准为20万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补助。着力解决我市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低、技术状况差、通行能力弱、通达深度不足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服务水平。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加快通乡镇三级路、行政村通双车道及窄路基加宽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公路等级低、路网不完善等问题。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指导作用,构建广覆盖、深通达、高品质的农村公路网络,形成建制村到乡镇和乡镇到县城0.5小时交通圈,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以及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关于 “搞好顶层设计,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 〔 2020 〕 52号),加快建立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我们正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市级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大中修工程的补助政策,尽快出台《郑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关于 “解决农村公路发展用地”
随着近几年我市乡村振兴步伐的加快,农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小汽车数量大幅度增加,现有许多农村公路由于技术等级较低,路面较窄,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急需进行加宽改造;此外,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满足农村客运发展需要,需要建设养护站和客车停靠站。解决以上问题都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国土部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控制非常严格,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为解决农村公路发展用地问题,我们一是多次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对农村公路建设用地问题进行调研,并出台政策措施,缓解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二是积极配合资源规划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国土空间规划。 2020年郑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专门印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公路国土空间规划的通知》(郑公路农〔2020〕42号)。要求各区、县(市)公路部门加强与资源规划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对路网范围内的农村公路进行全面梳理,以县乡道待建、拟扩容路段和拟调整路段为重点,明确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需求及建设时序,为我市2021-2035年农村公路建设发展做好线位谋划,有效储备线位资源,预留升级改造空间。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工作的关心帮助,希望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