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防汛救灾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募捐工作,接收的款物原则上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与防汛救灾有关部门统筹调配使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如有剩余款物,将用于我区灾后重建、慰问及救助等领域。
说明: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无募捐专用账户,所以由郑州市红十字会代收捐款。
户 名:郑州市红十字会
账 号:9991 5600 9990 0124 41
开户行:郑州银行互助路支行
捐赠用途:防汛救灾
重要说明:
1.请在“转账附言”栏内注明“定向捐赠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字样。
2.为方便开具捐赠发票,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款人(企业)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
3.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捐赠。联系方式:0371-86190957、13733869689(赵亚丽);0371-86198819 16603879512(姚小辉)。
4.接收的所有捐赠款物,统一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4楼。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红十字会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