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办事大厅全面执行预约服务制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郑州市委、市政府及航空港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防疫措施和工作,维护正常公共服务秩序,确保广大市民及企业有序进入航空港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在办事大厅密集型接触,从2021年8月3日起,进入航空港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各类事项全部采取预约办理,办事大厅将推行“网上办、预约办、电话咨询”等方式开展政务服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办理业务方式。全面采取预约办理制度,未进行预约的均不能进入办事大厅办理。

1.预约前可拨打航空港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各部门咨询服务电话进行业务咨询(各部门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1)。

2.办理税务相关业务的需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约(电子税务局预约方法见附件2)。

3.办理除税务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需通过支付宝进行预约(支付宝预约方法见附件3)。

二、鼓励“网上办、掌上办”。鼓励使用“网上办、掌上办”方式办理业务。

“网上办”。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航空港区站(http://zzhkg.hnzwfw.gov.cn/),选择“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进入到相应的办事页面进行申报。

“掌上办”。用智能终端(手机)安装并注册“豫事办”、“郑好办”APP,进行 “在线办理”。

三、疫情防控。前往办事大厅办理业务必须携带身份证,按照办事大厅设置的出入口保持一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进出,并在约定的办理时间前1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做好防疫各项工作:一是核验预约和身份信息;二是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谢绝进入大厅;三是扫健康码、行程码或亮码登记(老年人可登记代替);四是全程均须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应尽快离开;五是注意个人卫生,大厅内配备有酒精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六是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其他有关规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我们会严格落实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处理,确保安全。

           

附件1:航空港实验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服务电话

        2:税务电子税务局预约方法

        3:支付宝网上预约办事流程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日

    

附件_1:航空港实验区政务服务大厅咨询服务电话.wps
附件_2:税务电子税务局预约方法.wps
附件_3:支付宝网上预约办事流程.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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