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80759247/2021-00181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键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成文日期:2021-08-11发布日期:2021-08-11
2021年郑州航空港区第一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1 年 8 月 11 日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 申报企业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公示结论为不同意的企业可在公示期内在线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以便进行核查。 联系地址: 郑州市航空港区星港路新港办公区 B 座 256 室 邮政编码: 451162 联系电话: 0371 — 86199628 监督举报电话: 0371 — 86199979
附件: 2021 年第一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
2021 年 8 月 11 日
附件
2021年第一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