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泉水之源供水设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 索引号:005283652/2021-00048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上街分局
  •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2021-08-27
  • 发布日期:2021-08-27
  • 郑州泉水之源供水设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 2021年 8 月 27 日 -2021年 9 月 2 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泉水之源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扩建项目

    郑州市 上街区科学大道1201号(租赁郑州东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 郑州市 上街区科学大道1201号(租赁郑州东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 , 占地面积2900平方米,主要为扩建项目,新增设备:剪板机、折弯机、卷圆机、冲床等。

     

     

    1、废气:项目静电喷粉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 排气筒排放;焊接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 高效滤筒式焊接烟尘净化器 排气筒排放;喷砂产生的废气经全密闭收集后 布袋除尘器 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外排废气均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10mg/m3 要求。铁氟龙喷涂废气干式过滤除漆雾后与铁氟龙烘干、烘烤固化废气一起经UV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 排气筒排放;发泡废气经UV光氧催化装置 活性炭吸附装置 排气筒排放,以上工序外排废气均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排放建议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要求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废金属边角、原料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灯管、废过滤棉和发泡、涂料等的废包装桶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和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五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56507007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楼 环保局窗口


    附件
  • 郑州泉水之源供水设备有限公司扩建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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