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项目 (一)审批事项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劳务派遣行政 许可审批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二) 申报材料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4.学校章程、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拟任校长、财会人员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5.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
6.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
7.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8.告知承诺书(选择告知承诺提供)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1.设立(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申请表 ;
2.机构 章程和管理制度;
3. 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协议、产权证明) ;
4.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至少3人以上(含3人))的从业资质和身份证明;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7.告知承诺书(选择告知承诺提供)
劳务派遣行政 许可审批
1.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表
2. 工商预先核准登记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公司章程
4. 验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
5.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及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房管局出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6.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主要设施和办公设备清单(附照片)以及信息管理系统截屏
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保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9. 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
10. 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人员 5名(持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或职业介绍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交纳统筹证明
11. 告知承诺书(选择告知承诺提供)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1.新密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
2.申办报告
3.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书(附职工代表大会照片和工时制度)
4.法人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职工花名册(附缴纳统筹人员名单)
( 三 )申报方式及程序
1、窗口受理:
①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提交申报材料→做出予以/不予受理决定→ 现场发证 ;
②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提交申报材料→做出予以/不予受理决定→现场勘查→ 窗口发证 ;
2、 新密市政务服务网 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受理。
( 四 )收费依据
不收费。
二、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69815612
投诉电话: 69886919
三、上下班时间
上午: 9 :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四、 办公地点
新密市西大街 441号 政务服务大厅 (东厅) 三楼综合受理区。